台当局将海空协议送"立院"审议 最快12月过关
2008年11月06日 10:02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今天(6日)将核定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邮政和食品安全四项协议,并即刻将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两项协议送请台“立法院审议”。

根据岛内“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立法院”如于会期内一个月未为决议,则视为同意,也就是最快12月中旬可望生效。

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4日在台北就两岸海运、空运、邮政、食品安全等议题签署四项协议。双方同意开通两岸海运直航;建立空中双向直达航路,开办两岸货运包机,增加客运包机航点、班次,将周末包机扩大为平日包机;开办两岸直接平常和挂号函件等邮政业务;建立两岸重大食品安全协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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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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