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律师充当传声筒 台法务部门下令彻查
2008年11月25日 09:21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11月25日电 台湾法务部门24日晚间表示,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多次透过媒体传达扁遭收押后的案情说法,其行为与律师伦理规范所要求执行职务时负有维护司法尊严及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相违背,因此已函请台北地检署与台北律师公会进行彻查。

据“中央社”报道,台法务部门指出,虽然律师可用辩护人的身份,与被告进行充分且自由的沟通,使被告对相关案情能有效从事辩护与防御,但如果羁押禁见的被告透过律师不断对外释放讯息,已与羁押禁见的目的相违背,“更视法院之裁定为无物。”

台法务部门认为,律师受在押被告委任,是为了法律服务,行使诉讼防御权,而不是扮演被告的传声筒或讯息传播者。郑文龙多次发言内容,不是带有政治性就是对司法多所诋毁,不但误导民众、混淆视听、伤害司法形象,也引发群众集结台北看守所,导致需要动用大批警力维安,付出庞大社会成本。

被告   陈水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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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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