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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7月31日辩论庭声明全文:我没罪
台海网8月1日讯 马英九特别费案昨天辩论终结,马英九在昨日辩论庭声明全文摘编如下:
壹、引言
谢谢庭上过去四个月来的细心审理。在这里,我要再次向庭上陈明,我根本没有犯罪,因为我既没有犯罪意图,也没有犯罪行为。到现在为止,我仍对于自己坐在被告席上这件事感到不可思议,向来以清廉为核心价值的我,从没想到,我会被检方以涉嫌“贪污”的罪名起诉。
领取首长特别费的16年来,我一向认为用领据核销那一部分的特别费,是“国家”给政府首长个人的实质补贴,领用核销后已经不是公款,而是私款。如果我这样的认知就算是贪污,那我岂非已经“不知不觉”并且“正大光明”地贪污了十六年?这些年来,没有任何的出纳、会计、主计、审计单位或人员告诉我(事实上也根本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这样做是违法的,这样做叫做“贪污”。然后,在今年的二月十三日,检察官忽然以涉嫌“贪污”罪名将我起诉,于是过去四个月,我以被告身分坐在法庭上,等待着对我一生清誉的审判。
但实际上,不论从以领据核销的特别费的“客观属性”,或者我个人对于以领据核销特别费属性的“主观认知”来看,我都必须向庭上陈明,我根本没有犯罪,我既没有犯罪的意图,也没有犯罪的行为。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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