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联合国——回顾与展望
2006年10月24日 17:52投票数: 顶一下

台湾应如何加入联合国——申请做新会员国,不是观察员

台湾与联合国互相需要,台湾应该加入联合国。但是,应该如何加入?

我“政府”应于今年七、八月,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四条的规定,以“台湾”的名义,申请加入为联合国的新会员国。

这个建议所代表的新政策与过去的旧政策,有几点不同之处:

第一、“我国”对联合国的诉求清楚明确:以台湾的名义,以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有能力及意愿履行联合国宪章的义务,申请做为联合国的一个新会员国。

第二、过去,自1993年到2000年,共八年之间,我“政府”仰赖友邦在联合国大会提议联合国大会设立“特别研究委员会”、撤销或修改联大1971年第2758号决议、或设立“小型工作小组”,以研究如何使“中华民国在台湾”参与联合国,但是,都在联大总务委员会的讨论,就遭到封杀。“我国”处于被动,没有明确的方向目标,没有明确的诉求,也就没有有效国际文宣的配合。

第三、“你们要什么?”(Whatdoyouwant?)是时常被问起的问题。在新政策之下,答案非常清楚明了——台湾要加入联合国做一个新会员国,不是“中华民国”要“重返”联合国。联大1971年“排蒋容中共”的第2758号决议,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及其体系下,完全丧失了合法地位。过去(1945~1971)中华民国占有联合国的中国席位时,其所代表的是全中国,不是台湾。

第四、用“台湾”(Taiwan)的名义,提出申请为新会员国,不要以“分裂国家平行代表制”、“一国两席”、撤销或修改联大第2758号决议,这一类的论说造成混乱困扰。就长期的眼光来看,国际社会可逐渐接受支持Taiwan,但是,ROC在联合国行不通。“外交部”一再强调,对于台湾加入联合国的名称,并没有预设立场,可具有弹性;近年来列入考虑的八个名称之一,就是“Taiwan”。今年,正是使用“Taiwan”,提出会员国入会申请的适当时机。如此,可耳目一新。

第五、以主动代替被动,以积极代替消极,向正确的大目标迈进。新“政府”要采取新政策,今年是适当时机,以表现新思维新作风。去年时间太匆促,留待明年,将失去现有的契机。

申请加入为联合国新会员国的建言,有下列四点的特别政策考虑:

第一、我“政府”应以加入联合国的积极努力,排除“一个中国原则”的压力,这是对中共“一个中国原则”攻势的积极回应,可化被动为主动,将注意焦点由所谓的“两岸关系”转移到联合国的国际大舞台。

第二、台湾申请做为一个新会员国,是不是会“刺激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台湾以“一中一台”、“二个中国”或其他任何方式参加联合国。既然如此,台湾要加入联合国就要光明正大,向成为正式会员国的正确大目标迈进。日积月累,持之有恒。

第三、申请为正式会员国或观察员?台湾要成为正式会员国或观察员,同属高难度,需要同样的努力。表面上,“观察员”的途径,可以避免中国在安理会的否决权,但要在联合国大会得多数的支持,也必须非常努力,打拚再打拚。联合国的观察员,有的是主权国家,有的是国际组织,有的是非国家的政治实体(例如,巴解组织)。因此,台湾申请为一个新会员国,可凸显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但申请做为观察员,则无法明确凸显台湾的“主权独立性”。在尚未认真持续努力追求正式会员之前,不可轻言观察员。我们追求的正确大目标,应是正式会员国,而非观察员。

第四、加入联合国,将有助于台湾的“国家安全”。台湾的“国家安全”,不但需要先进的防御武器、国防心防,也需要打破在国际组织被孤立的困境。对台湾与美国来讲,军事上的集体防卫,加上联合国所代表的集体法律、公义与舆论的力量,将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如上所述,台湾与联合国,互相需要。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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