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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7年03月03日 20:31投票数: 顶一下  【

编者按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今后5年,国家财政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累计将达2182亿元。本版选择发达国家英、美,人口大国印度、巴西,以及与中国具有文化同源性的亚洲近邻韩国、日本,简要分析这些国家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教育财政制度的特点,以期能对我国提供一定借鉴。

英国:不断增加教育经费 

提请关注:英国政府规定教育经费的预算和结算要公平、公开和透明,划拨经费的公式要尽可能简单易懂,并以立法形式保证经费的划拨和合理使用

英国实施11年免费义务教育制(不包括独立学校),适龄学生必须接受小学和中学的基础教育。

现任英国政府在努力实现其增加教育经费的承诺。用于基础教育(包括学龄前)的费用占英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稳步上升,2001至2002年度为5.0%,2003至2004年度为5.3%,2004至2005年度为5.5%,2006至2007年度上升为6%。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从1997年到2005至2006年度增长了近1000英镑。2005至2006年度纯学校费用支出为250.98亿英镑;2006至2007年度纯学校费用预算为266.61亿英镑;2007至2008年度为281.98亿英镑。

英政府规定教育经费的预算和结算要公平、公开和透明,划拨经费的公式要尽可能简单易懂,并以立法形式保证经费的划拨和合理使用。

保证专款专用

英国学校的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政府的财政拨款,地方财政税收也会提供一些支持。英国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拨款分两个阶段进行:国家政府针对近150个地方教育局进行经费划拨;地方教育局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各个中小学校做出经费预算。

2003至2004年度,英国政府实施教育经费划拨办法改革,规定拨给地方教育经费的88%用于学校教育支出,12%用于地方教育局的办公及非学校教育支出。但有些地方政府的非教育支出增长速度还是高于学校教育费用的增长速度,因此,2006至2007年度开始,国家向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办法再度改革,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以专用资金的形式由英国教育和技能部直接发放到地方,不再通过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且必须全部用于学校预算支出。

优先解决5个问题

英国教育和技能部颁布了最新的政府白皮书《为所有人建立更高水准的教育,更好的学校?D?D让家长和学生拥有更多选择》,除了承诺教育经费年涨幅为5%以外,白皮书公布了2006至2007年度基础教育中要优先解决的5个问题:

提高小学阶段的个性化教育,2006至2007年度拨款1亿英镑,2007至2008年度拨款1.3亿英镑。这些资金的50%用于帮助学习吃力的小学生在阅读、写作以及数学上达到国家规定的2级标准,35%用于帮助贫困学生。

针对初中阶段的个性化教育,2006至2007年度拨款1.2亿英镑,2007至2008年度拨款2.15亿英镑。这部分拨款的50%用于帮助那些英文和数学吃力的初中生达到国家规定的4级标准,35%用以帮助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参加课外及各种活动。此外,还有一些经费用于为高才能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丰富14至16岁高中阶段学生的职业技术课程,2006至2007年度拨款4000万英镑,2007至2008年度拨款7000万英镑,为学生提供多种职业技术课程支持。

解决小学和幼儿园的师资结构改革问题,为此,政府总经费支出预计为1.7亿英镑。

英国政府把原来为5岁以下学前儿童提供的33周免费教育,增加至38周。公立幼儿园已享受此待遇,2006至2007年度政府拨款8200万英镑,目的是使那些非公立幼儿机构也能获得同等待遇。

注意均衡发展

英国的国家和地方两级教育经费拨款系统,都以学生人数为基础,这可以基本保证经费的划拨是以现实为依据而非只看以往的费用支出。如果两所学校处于同一地区,学生人数相当,学校特点相仿,其经费水平应该相对持平,从而体现公平原则。

教育经费的计算还会考虑到其他一些影响因素。如,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不同,教育费用的支出水平也存在差异。在政府向地方划拨学校教育经费的计算公式中,最后用“地区消费调节系数”进行总调节。在2006至2007年度的学校费用预算中,伦敦的地区消费调节指数为1.47,利物浦为1.00,萨瑞为1.14。

针对弱势群体和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教育经费都给予支持和帮助。这部分拨款按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人数计算,2005至2006年度占学校教育经费的10.4%,2006至2007年度为10.5%,2007至2008年度预计为10.6%。

另外,拨款还会考虑国家核心课程英文和数学未达到同年龄国家最低标准的学生人数等。

注:本文内容适用于英格兰。

(刘春,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MBA导师;D.N.Gardner,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会计金融经济学院院长)

   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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