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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义务教育将结束 义务教育百年跋涉
2007年03月03日 19:59投票数: 顶一下  【

11月16日,全球CEO领袖年会在北京举行。财政部部长金人庆透露,中央财政将全面支持农村明年真正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他明确表示,明年要给农村的孩子免去全部学杂费,对于特别贫困的还要由政府提供免费的书本和住宿费用。

细心的人注意到,金部长的讲话将农村地区实现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的时间表提前了3年。

11月10日,教育部发布《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其中的措词是:"争取到2007年全国农村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住宿生活补助,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2015年在全国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相隔不过6天,出现两个不同版本的时间表。11月17日,本报记者致电财政部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委婉地表示,"这只是财政部原则性意见。"

知名教育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得到的信息是:"财政部目前正在主持时间表的测算工作,正式方案需上报国务院办公会议通过后才能产生。最终的时间表,估计要到明年1月宣布。"

实际上,不管时间快慢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实行了20年的收费"义务教育",正在接近历史终点。

义务教育的本义即是免费教育。以义务教育为核心的现代教育制度,百年前在华夏大地生根发芽,在中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型历程中历经种种曲折,今天终将返璞归真。

百年教育强国梦

如果追本溯源,中国的义务教育梦,要回到1901年,时任大清头等专使大臣张百熙出使英国归来,被派为管学大臣。这对他而言,正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出使英国期间,他一直在细细考察:此弹丸小国,为何船坚炮利,一跃为世界经济大国?

张百熙将此归结为"教育"。被任命为管学大臣不久,他便将酝酿已久的教育振兴计划进呈朝廷。

1904年,清政府颁定《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儿童自6岁起受蒙学4年,10岁入寻常小学修业3年。埃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7年教育,然后听其任为各项事业。"义务教育自此在华夏大地生根发芽。

中华民国成立后,很快接受了义务教育"免费"的观念。1912年9月29日,教育部公布《学校征收学费规程》16条,明确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并对高小、中学、大学、实业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的收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对成绩最优者,还由学校减免学费。

许多学校成立后,仿发达国家给学生添置校服,令贫寒学生苦不堪言。1919年6月,北京政府教育部向各省区发文,要求学生不必一律制服:"国民学校施行义务教育,以普及为主旨,实无一律着制服之必要。"

时值内忧外患,各级学校的建立和发展举步维艰,直到1930年代,现代学校仍然堪称凤毛麟角。安徽大学教授张德元说,"一般来说一个县里只有一所中学,小学有两所就不错了。"而在百业凋敝的农村,生活稍像样的农民,也只能把孩子送到私塾,念上两年"子曰诗云"。直到1949年,全国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也仅20%。

学校只有富人家的孩子才上得起。张德元教授的父亲当时进了县立高级学校(相当于今天的初中),一年下来也要几十块大洋。农村的孩子就读于私塾,只要一年给先生交上三四斗米,中秋春节时上上贡即可。

民国义务教育面虽窄,但政府财政在学校经费投入和老师待遇上却较高。张德元举例,"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两块银洋,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而在国立小学,校长一个月可以拿到40块银洋,普通老师拿的俸禄比校长少,但要多过县长。"

不过自新式教育开办以来,对其"食洋不化"的批评就一直存在:代价昂贵、普及教育遥不可及,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教育的内在精神并未更新,等等。平民教育家陶行知曾激烈抨击为"培养小姐、少爷、'高级废物'的教育"。

为普及新式教育,1935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修正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及《民国24年度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支配办法大纲》。计划拟于10年期内使全国学龄儿童逐渐由受一二年制义务教育而达于四年制之义务教育。

计划还未行,八年抗战始。

1939年7月28日,抗战相持,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规程》21条。其中规定:"6岁至12岁之学龄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纳学费。""已逾学龄未受基本教育之人民,一律受补习教育,免纳学费。"

国民政府还规定:"教育经费之最低限度,在中央为其预算总额15%,在省区及县市为其预算总额30%,其依法律独立之教育基金并予以保障。贫瘠省区之教育经费,由国库补助之。"战祸连绵,这一规定,最终并未执行。

直到近10年后的1948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市教育厅局:遵照宪法第164条之规定,即教育、科学、文化经费,中央不得少于总预算之15%,省级不得少于25%,县市级不得少于35%。但这只能是纸上文章--此时的国民党政府已是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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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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