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镇武:政绩的认知和评价(05年10月)
2007年07月03日 13:53人民网投票数: 顶一下  【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对政绩的评价问题

对政绩的认知、实践到评价,是政绩观的一个完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绩评价起着关键的导向作用,它直接影响人们对政绩的认知,左右人们对预期政绩的实践。因此,必须确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正确引导对政绩的认知和实践。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党,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任何特殊利益。领导干部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创造业绩的过程中,既要对上负责,做到上不愧党,又要对下负责,做到下不愧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同志人为地割裂了两者的关系,唯上、媚上、悦上,只求领导满意,不怕群众骂娘,热衷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从根本上说,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就是这种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必然要求和反映。只要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以对党的事业、对部队长远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一切工作都会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就一定能达到既让上级和领导满意,又让基层和官兵满意的高度一致。

坚持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相统一。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这是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作为领导干部总是一个具体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因而在决策和工作中往往容易囿于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而做出不利于或有害于全局的事情,更有甚者,对小团体、小部门有利的事就干,不然就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古人云:“不谋全局者难以谋一域”。党的事业和军队建设是一盘“大棋”,只有想大局,谋全局,才能干大事,成大业。

坚持眼前效益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由于任期的限制,一些人往往把在任期内做出看得见、摸得着的业绩作为追求的目标,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一些从眼前看来是政绩的事情,从长远看,不但不是政绩,反而是劣迹。“豆腐渣工程”、“注水成绩”、寅吃卯粮的“早产工程”、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所谓经济增长,诸如此类的“政绩”,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鲜见。如果只是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只是满足于眼前效益,忽略长远发展,将遗患无穷。因此,在政绩评价中,要坚持眼前效益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总之,我们在看待和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时,既要看到他所做的工作在当前所产生的效益,又要看到其对部队长远建设和发展有多大的作用,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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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镇武   编辑: 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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