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60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2009年09月28日 21:18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王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8日在国庆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齐骥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镇住房严重短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共建设住宅5.3亿平方米。据统计,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6.7平方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十分困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住房供应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商品住房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体。1998年以来,全国商品住房的竣工量达到36.1亿平方米。最近十年的建设量是改革开放前30年住房建设总量的6.8倍。2008年商品住房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的85%,商品住房竣工量达到了4.8亿平方米,占同期城镇住房竣工总量的72.6%。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近5%。

——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到2008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8平方米以上,是1978年人均住房面积的4.2倍。农村居民基本实现了一户一宅,在各类新建住房中,注重完善使用功能,注重配套设施完备和物业服务,注重建筑节能和环境的美化。据统计,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81%,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

——住房保障迈出重要步伐。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后,按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加快了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步伐。截至2008年底,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29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得到实现,已经有500多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通过各类棚户区改造使13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约有4700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下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明确了从今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国750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齐骥介绍说,2009年是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最多的一年。中央财政安排了49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的改造。截至8月底,全国廉租住房新开工133万套,完成投资481亿元,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54万户,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471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59亿元。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预计今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最高投入将达到3000多亿元。”齐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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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敏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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