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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二·二八”事件研究综述
2007年02月27日 15:46投票数: 顶一下  【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是战后台湾发生的最严重的一次政治事件,不仅在当时引起岛内外舆论和各党各派的广泛关注,而且对此后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及国家认同等诸多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二·二八”事件是了解和认知1949年以后台湾历史的关键因素之一。它给台湾人心灵上造成的创伤至今尚未被完全抚平,因它而出现的**意识和**运动仍在冲击着海峡两岸关系及祖国统一大业。50多年来,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解释和评价经历了极其曲折的发展历程,台湾当局(包括国民党和民进党当局)、中共、**分子、受害者、加害者和学术界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事件进行各种各样的解读与定性,而且,这些解读与定性又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而有所更易,这就使得事件具有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典型意义。关于“二·二八”事件的出版物非常之多,包括档案材料、私人日记、回忆录、口述史资料、调研报告、研究论文和专著等,内容十分丰富。本文主要概述海内外学人从学术层面对“二·二八”事件进行的考察与分析,以求全面介绍和总结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为今后进一步开展“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简要回顾

对于“二·二八”事件的解释与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是从1947年事件发生到20世纪50年代初,二是1987年至今。由于篇幅所限,此处只做一简要回顾。

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之后,岛内外舆论一片哗然,报刊杂志纷纷发表文章分析事件的原因,描述事件的过程,研判事件的性质。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及有关部门则编辑出版相关书籍,向外界公布所谓的“真相”,尽力推脱责任,诿过于人。流亡大陆或香港的部分事件参与者也撰文著书,记录亲历亲见亲闻之事,以反驳国民党当局的污蔑与诋毁,并对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做出自己的解释。此一时期的著述多以记录事实为主,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成果不是很多,后之学人多将其当做资料来使用。

1947年3月8日,中共中央曾在延安通过广播电台发表文告,把这次事件称为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统治的自治运动。此后,中共官方对事件的解释大体不出这个范围,但在不同时期随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化。陈芳明把中共的解释分为5个时期:(1)1947至1949年,革命史观时期;(2)1950至1957年,反美史观时期;(3)1958至1966年,新民主主义史观时期;(4)1966至1979年,“文革”史观时期;(5)1980年至今,和平共存史观时期。[①]1987年以前大陆学者对“二·二八”事件的看法受中共官方观点影响颇大,鲜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也不多。1987年“二·二八”事件40周年以后,大陆学者对“二·二八”事件倾注了不少心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加上学术环境的日益宽松,学者们的观点也趋于多元化。

不过,“二·二八”事件研究的主场地还是在台湾。1949年败逃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维护自身统治,于1950年5月23日宣布“二·二八”事件全部结案,从此全面封存历史资料,掩盖历史真相,把“二·二八”事件当成台湾的第一号禁忌,禁止任何人谈论。20世纪50至80年代初,台湾几乎没有人敢提“二·二八”事件,遑论进行学术研究了。[②]但是,岛外的台湾人不会忘记“二·二八”的悲情。1960年2月,流亡日本的王育德与东京大学留学生黄昭堂、廖建龙等6人创办《台湾青年》双月刊,宣传**理念。1961年2月,《台湾青年》创刊周年,首度推出“二·二八特辑”,公开“二·二八”被杀及被捕的部分台湾精英名单,还发表了“二·二八”日志,及王育德等人的回忆文章,“对当时海外台湾人和留学生的思想”,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③]1970年4月,杨逸舟以日文出版《蒋介石与台湾:以“二·二八”民变为中心》(东京,三一书房)。1975年3月1日,旅美台湾同胞在纽约举行“二·二八起义纪念大会”。同年,韦名编辑出版了《台湾的二二八事件》(香港,七十年代杂志社)。1980年,张富美发表“二·二八”事件受害者林茂生的传记《青山碧海共长存》(台北《亚洲人》1980年12月号)。1981年,叶芸芸发表《二二八事变中的王添灯》(美国加州《台湾思潮》第2期,1981年7月)。1983年夏,叶芸芸主办的《台湾与世界》杂志在美国纽约出版,从第3期开始注意“二·二八”史料的整理工作,并成立“台湾二二八事变研究中心”。

岛外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著述流传岛内,在台湾产生一定影响,一些台湾青年开始关注此一敏感问题。1983年,台湾“国安局”为回应海外台湾人对“二·二八”事件的批评,筹建“拂尘专案”,搜集台湾内部资料,包括警备总部、情报局、调查局等部门的资料,由苏僧、郭建成合著成《拂去历史明镜中的尘埃》,于1986年由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南华文化事业公司出版。

在台湾学术界最早尝试突破当局禁忌者是李筱峰。他于1985年写成硕士毕业论文《台湾战后初期的民意代表》(1986年2月由自立晚报出版社出版)。他在序言中说:“感谢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使我大胆地研究起‘敏感的’现代史,尤其是台湾现代史。”李的论文虽称不上十分成熟的“二·二八”学术研究,但却是打破坚冰的先遣队。他在研究战后初期民意代表的大前提下,介绍了“二·二八”事件中10位死亡及30位遭逮捕或通缉的民意代表的生平事迹,巧妙地打破了“二·二八”的禁忌。

1987年是一个转折点。2月13日,为纪念“二·二八”事件40周年,陈永兴等人发起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组织同志走上街头,祭悼亡灵。2月27日,许倬云发表文章,就“二·二八”事件提出5项建议。[④]2月28日,由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全美台湾同乡会、北加州台湾同乡联合会和《台湾文化》双月刊共同主办的“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纪念学术讨论会”,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的南湾举行,与会的专家学者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广泛探讨“二·二八”事件的背景及影响。7月,台湾“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出版《走出二二八的阴影》(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专辑)。

从此以后,“二·二八”在台湾不再是令闻者色变的最大禁忌,许多长期保持沉默的人士,无数对政治感到冷漠的知识分子,都纷纷跨出自我设定的禁区,重新面对历史和现实。“二·二八”事件在台湾正式浮出水面,冰山开始融化了。

1989年8月19日,嘉义市公园立起了全台湾第一座“二·二八”事件纪念碑,民间要求当局为“二·二八”事件平反的呼声越来越高涨。

1991年1月17日,台湾当局成立“行政院二二八事件专案小组”,以处理该事件的相关善后问题。同时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负责撰写“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以备当局参考。

1992年2月,“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如期公布,内容主要是叙述事件的背景、爆发、经过,以及当局的因应、事件的平复、伤亡与受害及当时的救恤情况。

1992年2月28日,“二·二八”纪念活动在台北音乐厅举行,先由曾道雄以莫扎特的安魂曲来慰灵,悼念死难者。李登辉出席致词,这是台湾45年来“第一次朝野一体以公义与爱的精神,用美丽音乐来纪念二二八事件”[⑤]。

1995年2月28日,“二·二八”纪念碑在台北“二·二八”纪念和平公园落成,李登辉代表当局向受难者及其家属道歉。4月7日,台湾“立法院”通过《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10月7日生效。“行政院”于1995年12月18日成立“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负责受难者赔偿抚恤事宜。[⑥]随着台湾当局态度的改变,台湾省学术界关于“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渐趋高潮,学术论著纷纷问世,学术讨论会接连召开,大部头的资料集相继出版,档案材料深度发掘,口述史资料卷帙浩繁[⑦],一时成为引人注目的显学。至于观点则更是见仁见智,呈百家争鸣之势。

下文拟打破时间和地域的界限,以台湾学术界为中心,对海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介绍和总结。因文献浩繁,且多出版于台湾,搜求不易,加上个人识力有限,疏漏和错误在所难免,请方家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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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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