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记局长”韩峰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2010年03月13日 15:0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3月13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13日发布消息称,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涉嫌受贿犯罪的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13日被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消息称,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韩峰(男,53岁,正处级,现任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据悉,此案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于3月9日立案侦查,并于3月13日报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

目前,此案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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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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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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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论:

应在“扫黄打非办”为“性爱局长”留个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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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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