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当事人家庭揭秘
2009年08月04日 14:26《方圆法治》杂志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读了半年书后,陈艳不想再读了。我和刘仕华怎么劝她都不听,就是不去学校,刘仕华也因此打了她好几次。

陈艳辍学后,就一直在家照顾小的,给他们做饭洗衣。

生活就这样平淡地过着,但去年9月发生的一件事,让全家处于悲愤之中。

刘仕华接了一个工程,是和铁路局合作,去更换铁路枕道。包那个工程的时候,铁路局要求施工队至少40人以上,于是我和刘仕华就在外面招了四五十个工人。

当时他们答应我们每换一个枕道是35元,但不给我们安排住宿的地方,因此每天都要包车来回,那么多人还要吃饭,因此开销太大,做了两天之后,我们去让他们先把这两天的工钱结了。结果没想到,他们按照十四元一根的价格给我们结了账。

因为亏了很多钱,第二天,我们去找铁路局,但他们还是只给了三千多元钱。没有办法,我们准备离开。

刚刚把钱拿上还没走远,就看见前面有一群工人挡着,当时几个孩子都在,陈艳背着小女儿。看着情况不对,为保护孩子,刘仕华跟两个工人走在前面,走到一面围墙边上时,突然出来七八个人,就开始打刘仕华。

当时刘仕华除了刚领到的三千多,自己身上还带着两千多元钱,他们打完刘仕华后,就把他身上的钱全部抢走了。

事发之后,刘仕华去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出肺结核。

尽管那时是知道肺结核这种病是免费医疗的,但需要治疗时间比较长,刘仕华想他要是去住院了,家里就没人赚钱了,再加上当时医生说传染的几率不大,刘仕华就不去做治疗,只是开了些药。

事发之前

之后,刘仕华还是继续在外面找工程做。那时日子过得还算可以,请了几个工人,有时候工人卖力点,每个月还能赚几个钱,但有时候也会亏。

陈艳过了一段在家里照顾弟弟妹妹的生活后,去年10月,她在一个小饭馆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

也就是这段时间,她在外面认识了一些不好的人。有时候还会带一些男女朋友来家里坐坐。刘仕华觉得这些人不好,就不让陈艳和他们交往,经常对陈艳发脾气,甚至打她。

陈艳出现了夜不归宿的现象。我也很生气,有一次我故意说气话,你要是不愿意回家住,干脆直接搬到外面去住,不要带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回家来。

没想到她真的去外面找了个房子,第一个月的房租还是我给她的钱。

我当时想,这样也好,让她自己看看一个人在外面的日子有没有家里好,家里有人照顾,在外面什么都得靠自己。

过了一个多月,一天陈艳回到家,对我说,“妈妈,我在外面住着害怕。”

陈艳又搬回来了。但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外面过夜,隔一两天才回来一次,回来也没别的事,就是找刘仕华要钱。

她每次都说是要钱出去买衣服,她穿的衣服都便宜,一二十元一件,但每次找我们要了钱,又不见她穿新衣服回来。

尽管这样,刘仕华还是每次都给她钱,只要陈艳开口,一般都会给一二十块钱。

我也问过她在外面做什么。她说在外面打工,我让她带我去看,她又不同意。

陈艳有一个毛病,她从来不跟我和刘仕华说实话,什么事都瞒着我们或者骗我们,心里想什么也不告诉我们。我也想,这可能她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有关系,她一直是爷爷带着,父母都在坐牢,十多岁了刘仕华才把她接到身边来,尽管她也叫我妈妈,对我也算孝顺,只是说假话这个事不好。但我没办法,总不能把这孩子锁在家里啊。

陈艳去年11月的时候被公安抓过一次。

那次是和刘仕华回老家了,陈艳在家里带着几个孩子。回昆明的那天晚上,刚一进家门,刘芳就对我说:“妈妈,大姐被两个男人带走了。”

“谁带走的?为哪样被带走?”我问。刘芳说不知道。

之后我和刘仕华就出去找,在街上碰见两个普吉派出所巡警,我就问:“你们今天有没有抓一个小姑娘?”他们说没有。

找不到陈艳,回到家已经10点多了,刘芳说,“刚才那两个人又来了,说让我去交800元的罚款,在王家桥派出所,不然就把大姐拉去坐牢。”

当时我和刘仕华不知道情况,也很害怕,就拿了800元给刘芳,让她去交钱。

第二天中午,陈艳回家了,脸上全是青的。

“这几天你做什么了?他们为哪样抓你?”我问。

“他们说我卖淫。”陈艳说。

“你卖淫?”我都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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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安芬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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