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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手机用户向朋友群发涉黄内容可被拘留
2007年03月28日 09:58投票数: 顶一下  【

近来本市一些二手手机销售、维修门店的经营者利用手机传播淫秽图像、视频或出售“涉黄”手机存储卡,以此获利。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从3月份以来,警方共查获涉嫌此类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依法刑事拘留8人,治安拘留11人。警方提醒市民,利用手机大量传播淫秽信息的,将被治安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目前本市有26个大型二手手机市场,二手手机门店有1400多家,能提供手机下载服务的门店不在少数。记者在西直门附近的一家二手手机门店里看到,店主可向用户提供各种内容的手机图片、视频。据悉,黄色图片每张五六元钱。如果手机能播放视频,还可以提供下载“涉黄”小电影。利用大容量的手机存储卡可以录制1个多小时的淫秽视频,而提供这些服务收费仅5元至10元。

“市民如果利用手机大量传播淫秽信息,也将受到治安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警方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市民下载带有色情内容的手机图片、视频或者彩铃,向他人复制、出售或者传播的,特别是宣扬黄色内容比较严重,超过一定数量人次的,可以对其予以治安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的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广大手机用户,不要下载、发送、观看手机中的“涉黄”信息,发现不法经营者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进行举报。

近期,警方还将加大对二手手机市场、门店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其制作、传播、贩卖淫秽视频、图片等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提醒广大二手手机行业经营者,自觉维护二手手机销售环节经营秩序,不得采用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对非法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案例

3月1日,东城警方根据线索,在鼓楼东大街的二手手机门店内,将正在向顾客传播淫秽视频的二手手机经营者葛某、姬某等2人查获,起获存有99个淫秽视频文件的1台台式电脑主机。随后将位于安定门内大街的二手手机店经营者葛某、东四北大街的二手手机店经营者齐某2人抓获。4人对提供淫秽图像、图片供手机用户下载并非法获利的行为供认不讳,现4人已被刑事拘留。

3月6日,朝阳警方对十里堡北区的二手手机摊进行突击检查,将正在以100元的价格销售手机淫秽视频存储卡的徐某、石某抓获,现2人已被行政拘留。

3月8日,宣武警方分别在太平街和黑窑厂两个二手手机门店内,将利用电脑制作并以每段5元的价格向手机用户下载出售淫秽图片、视频的嫌疑人蔡某、黄某、张某等4人抓获,后被行政拘留。

3月19日,石景山警方在对京西电子市场进行检查时,当场将正在向顾客出售淫秽视频手机存储卡的高某抓获,现其已被行政拘留,并责令该摊位停业。(记者袁京 通讯员欧阳文)

源自:北京日报

   编辑: z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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