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批准成立国内首个同性恋学生社团
2006年10月30日 07:52

广东中山大学日前批准学生在珠海校区成立“彩虹社”,这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合法注册登记的同性恋学生社团。

据同性恋网站“爱白网讯”报道,十月十二日,原中山大学“酷儿研究小组”正式注册为中大珠海校区校立学生社团“彩虹社”(英文名Happy Together)。“彩虹社”的社名引自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彩虹旗”,在其标志中采用了彩虹图案的房屋,以此象征一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据报道,中山大学校方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经过一个月的考虑之后,才批准学生成立“彩虹社”。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研究发现,百分之八十九以上的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和接纳的态度,这个数字比中国大陆全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可接纳程度高得多。

报道指出,“彩虹社”负责人廖明珠表示,此前,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已经有学生团体帮助同性恋学生互相联系接触,但是只能在校园以外或者透过网络组织活动。在十月十四日的珠海校区社团招新日中,彩虹社作为校立社团参与了招新,吸收了干事和社员近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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