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子跟踪前妻发现“不忠” 挥刀砍杀被判12年
2010年01月25日 14:55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健雄说,犯罪学家将犯罪人分为三种:遗传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情感性犯罪人。情感性犯罪人之所以犯罪,并非出自机体的本性,而是基于愤怒、情爱或亲情等这些通常是无私的甚至是崇高的情感等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本案中,吴航应该就属于情感性犯罪人。他认为,犯罪必有其原因,或来自生理缺陷,或来自心理问题,或来自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并不是自由意志所能控制的。

谢东华说:“这一切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他认为,如果当初吴航和阿英离乡打工之际,双方家庭能给予持续的联系和关注,那么对于结婚交友的时机、对象会有更多相对成熟的建议与考虑。另外,工作单位对于适婚年龄员工心理健康的关怀不足,也会让所属员工无归属感和安全感,自行以有限的经验去面对处理超出能力范围的事件。

而吴航当初在对其妻子忠贞度产生怀疑并付诸行动之前,如果有相对成熟的长辈、友人给予适切的关怀和建议,那么或许悲剧不至于发生。更重要的是当阿英发现吴航婚后的赌博行为时,如能通过双方的长辈给予制止和教育,那么或许也不会让阿英自己无力面对丈夫的赌博行为继续恶化,导致其情感出轨并且予以合理化,因此激怒吴航酿成悲剧。

谢东华说:“这一切只是如果,有太多的悲剧让我们痛心与婉惜;成熟的爱为我们带来幸福,而扭曲的爱则会演出脱序的悲剧。”

法官说法

故意杀人为何轻判12年?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航因与前妻感情纠纷,准备凶器,预谋并实施故意杀害前妻,造成前妻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吴航在实施故意杀人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他自愿当庭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而且,吴航主动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吴航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海沧法院判吴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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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谢灵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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