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两少女先后遭强暴怀孕 选择产婴指证案犯
2008年05月05日 11:18台海网 】 【打印

要将施暴者绳之以法

在采访时,警方刚给阿英的孩子做了DNA亲子鉴定。

记者看到了吴家提供的《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书》(公泉鉴DNA字【2008】2006号),据鉴定书的简要案情称:2007年4月,阿英在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被人强奸。2008年3月25日的鉴定结果是,黄某不是阿英新生儿的生物学父亲。

据了解,当时,金淘派出所民警曾动员阿英做人工流产,然后进行DNA亲子鉴定,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也来动员过,但吴家不同意。吴先生当初的想法是,女儿因智障,才会被人欺负,如果流产了,鉴定一旦出现意外,今后找谁讨说法去?他要让事实说话。作出“产婴证奸”的决定,吴先生称实属万般无奈,否则无法将施暴者绳之以法,女儿也无法抬头做人。

对于刚刚出来的这份鉴定结果,家属并不认同,表示将请有关方面再做鉴定。

吴家人还说,生下的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以后会长大,孩子长得像谁,就可以看出谁是元凶。

与吴家一样,陈家一样铁定心要生下孩子进行DNA鉴定。尽管警方对他们表示,不生下小孩,也可用抽取羊水做DNA鉴定。但阿茹的家人依然要等小孩生下,才做DNA亲子鉴定,取得证据后,再对小孩做进一步处理。

不生孩子也可做DNA鉴定

“这两起强奸案,我们十分重视,接到报案就立案侦查。”金淘派出所办公室值班民警黄警官对记者表示,涉案的嫌疑人目前因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警方正在进一步取证。

“其实家属主动收集和保留证据是对的,但不生孩子,抽羊水照样可做DNA鉴定,也可取得证据。”金淘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警方希望,阿茹的家属通过抽取羊水做DNA鉴定,并表示会公正对待此案,绝对不会包庇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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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冰德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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