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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肚里多出块纱布 小肠溃烂状告粗心医生
2007年07月11日 14:31投票数: 顶一下  【

一次剖腹产手术后,产妇失去了3/4的小肠,而让她小肠溃烂化脓坏死的“罪魁祸首”,竟然是被医生忘在肚子里的一块纱布。日前,检察院以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午8点半,宁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此案是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立“医疗事故罪”后,天津市检察机关十年来首次认定涉嫌医疗事故罪而提起公诉的案件。

手术后纱布被留在肚内

2003年12月23日上午,24岁的孙红(化名)即将临盆,被家人送到了宁河县某医院。经双方协商,决定对孙红进行剖腹产手术。

“生完孩子后,我总感觉肚子疼,而且肚子还是一直不见下去。”孙红回忆说。看着女儿终日难忍疼痛,家人决定带着她到宁河县医院做一次检查。医生检查后,发现她的腹中有阴影,随即决定手术治疗。“我们当时才知道,她的肚子里全都是脓,小肠全部变黑,还发出阵阵恶臭。”孙红的妈妈说。术后孙红才得知,让她遭此一劫的“罪魁祸首”,竟是留在肚子里的一块39×18厘米的纱布。为此,县医院不得不将孙红坏死的1.7米小肠切除,这相当于她小肠的3/4。

一块纱布 害得产妇切肠

原来,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宁河县某医院的医生王霞(化名)没有通过器械护士,违反规定擅自下手术台,从敷料储槽里取出一块纱布垫,放置在孙红打开的腹腔内,用于挡肠管。术后,器械护士在清点器械敷料时,将这块纱布遗漏,致使纱布垫遗留在孙红的腹腔内,导致她的小肠坏死。

2004年年底,宁河县医学会做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由于当事方不服,2005年3月,天津市医学会再次进行鉴定,得出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院在诊治过程中负有完全责任。

十年来医疗事故首涉罪

因孙红小肠的绝大部分已被切除,无法吸收营养,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孙红今年51岁的父亲孙海(化名)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为了女儿,他先后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找专家咨询,寻医问药。专家告诉孙海,因为孙红被截去了70%的小肠,丧失功能后,会存在因短肠所导致的营养吸收障碍的可能。

在承受着伤痛的同时,孙红一纸诉状将给她做剖腹产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起诉索赔48万余元。两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赔偿孙红各种损失16万余元。

在孙红主张民事赔偿的同时,她认为医生王霞违规操作,涉嫌刑事违法,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王霞涉嫌医疗事故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认为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王霞刑事责任。据了解,此案是我国199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立“医疗事故罪”后,天津市检察机关十年来首次认定涉嫌医疗事故罪而提起公诉的案件。

■ 庭审现场

由于孙红身体原因,她的父亲孙海代理她出庭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医院及王霞一并告上法庭,就孙红后续治疗的医疗费、交通费等近8.7万元进行索赔。

在庭审过程中,面对刑事和民事的控诉,王霞明确表示此次事故应当由医院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她来负责。院方则表示,由于孙红不能进行正常分娩,他们与家属协商后,决定对孙红进行剖腹产手术。因为孙红待产时是饱餐后急来医院诊治,手术局麻后,术中肠管膨出,由于纱布垫不够用,王霞才又从储槽中夹取一块纱布垫用于堵住肠管。

庭审进行一个半小时后,法院宣布择日将对此案进行宣判。 (摄影 新报记者 李国惠)

作者: 李国惠   编辑: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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