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植荣: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探析
2009年12月29日 08:05光明网-光明观察 】 【打印共有评论0

我们把“吃皇粮”的叫公务员,在美国叫政府雇员,为了方便中国读者阅读,本文把美国政府雇员称为公务员。

本文是《美国总统45年加薪一次》的姊妹篇,两篇文章合在一起基本能向读者讲清楚美国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文中数据均来自美国官方机构,所讲工资均为年工资,货币单位为美元(涉及中国公务员工资时加注人民币员)。发表本文的目的是让国内同胞了解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真相,以正视听,为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一、引言

在美国,老百姓有个说法:政府是老虎,必须把它关在笼子里。

在美国,多数人相信基督教的原罪说:人之初,性本恶。因此,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要制定出相关法律,防范人的私欲与贪婪。

在美国,公务员上到总统,下到办事员,都是自愿竞选或应聘,不受胁迫。要想做公务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制定出来的法律,放弃普通公民享受的部分权利——如隐私权,必须每月公示家庭财产。

在美国,公务员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以私企为参照,公务员的工资必须涨在老百姓之后,先涨百姓工资,后涨公务员工资,而且公务员工资的涨幅永远低于百姓。

在美国,很少听到人们对公务员工资的微词,因为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由人民给定,也就是人民的代表机构国会制定。

在美国,也听不到公务员天天嚷嚷给自己涨工资,因为法律摆在那儿,人民根据市场行情,先把公务员各个职位的价码标好,然后去市场上招聘公务员,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所以,美国人无缘见到几千人、几万人挣抢一个普通公务员职位的现象。再有,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给自己涨工资,公务员是人民的佣人,佣人背着主人给自己加薪不和逻辑。

在中国,有人嫉妒美国:中国古人提出的“官富国衰,官贫国强” 治国理念被美国拣了去,如获至珍,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美国强大了起来。

作者刘植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责任把美国强大的秘密告诉国人,那就是他们有个不错的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

二、美国公务员的分类分级

要想了解美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首先要清楚美国公务员的分类分级。根据1923年颁布、1945年修订的《公务员分级法》(Classification Act),美国公务员分几大序列,如政府行政序列、制服序列、司法序列、邮政序列、教育序列等,本文主要描述政府行政序列的“白领”公务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机关干部”,行政序列的“蓝领”雇员和其他序列公务员工资均参照行政序列。

行政序列的公务员分两类——普通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指美国政府各部和直属机构首长,高级公务员分5个级别(Level),高I级最高,美国国务卿一般可列为高I级,然后依次是高II级、高III级、高IV级和高V级。比高级公务员级别低的公务员都属于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分15级(Grade),每级又分10档(Step),美国85%的公务员属于这一类。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彼此独立,相互制约。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权力机构的最高首长的工资由国会单独制定。美国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院的最高首长是议长,参议院的最高首长是主席(由副总统兼任),联邦最高法院的最高首长是首席大法官,政府的最高首长就是总统。

三、美国公务员工资标准由法律规定

美国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1990年11月5日生效的《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FEPCA),以私企为参照的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就是该法案规定的。《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开宗明义,列出了制定公务员工资标准的4项指导原则:

(1) 在同一地区,一定要毫不折扣地体现同工同酬(There be equal pay for substantially equal work within each local pay area);

(2) 在同一地区,工资等级差别取决于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Within each local pay area, pay distinctions be maintained in keeping with work and performance distinctions);

(3) 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Federal pay rates be comparable with non-Federal pay rates for the same levels of work within the same local pay area);

(4) 必须彻底消除任何联邦政府公务员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不平等的现象(Any existing pay disparities between Federal and non-Federal employees should be completely eliminated)。

由于通货膨胀,公务员工资每年有个年度微调(Annual adjustments to pay schedules),微调标准必须依据劳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资成本指数(ECI),但公务员工资调整幅度必须低于工资成本指数0.5个百分点。法律还特别规定,只有总统有权动议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但必须报国会批准。调整工资标准的前提是:发生全国性突发事件或严重经济情况而影响普遍生活水准。

美国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封顶制度(Aggregate Limitation on Pay),普通公务员不管何种理由所有项目工资之和超过高I级工资标准,该工资不得支付。

美国刚建国时,就通过了一个法律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利益回避制度,谁提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要到他的下任才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这就阻止了官员在人民委托给他们的岗位上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天天琢磨给自己加薪的不道德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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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植荣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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