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周久耕怀疑"人肉"背后有推手 自称失败在脾气上
2009年10月26日 17:23现代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初见周久耕

周久耕态度从容,唯一抱怨没烟抽

遭遇免职的周久耕并没有像以往的类似官员那样,在风声渐散之后,寻找机会“换个地方重新做官”,而是开始接受纪委的调查。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涉嫌职务犯罪,周于今年2月被“双规”,3月即被刑事拘留,同时还被“双开”。

经常代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让金辉在律师圈子里颇有一定的知名度。此时他已从圈内人口中听到了周久耕出事的风声。然而此时他除了感到惊讶之外,并没有想到这位“网络名人”后来会与自己有关。

今年的6月12日,周久耕的妻子联系上了金辉,希望他能做周久耕的辩护人。

星期柒新闻周刊:从关注此事的网民,变身成为周的辩护人,会不会觉得心情很复杂?

金辉:当周的爱人找到我时,我的确感到非常意外,这时候我才知道她是通过我在东南大学的朋友介绍找来的。她当时表示说,周久耕涉案金额不少,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坐牢已经不可能了,希望我不要与办案机关作对,尽量与检察机关多沟通,多取得对方的理解。

我询问了她初步的案情后,给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受贿金额在10万的,判决时起点就在10年等等。

而周妻表示,她已经知道了这些规定,家人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都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我能看出来,或许是网络的爆炒,让周的家人心理承受能力都得到了增强。

她在这种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态度让我很意外,我当场就决定接下这个案子。根据她的意思,我就给自己定下这个调子:采取温和的态度办案,不在细节上挑刺。

星期柒新闻周刊:第二天就见到了周久耕吗?

金辉:由于手续等问题,我大约是在一周后看到了卷宗并在省看守所见到了周久耕。从卷宗来看,当时周久耕的交代与后来检方起诉和法院认定的事实,都是一致的。

去见他之前,我听说他喜欢抽烟,就在去会见之前去了苏果超市,我自己不抽烟,也不知道什么烟比较好,后来听老板推荐买了一包软包装的“苏烟”。

在看守所里,我们见到了面。打了招呼之后,我给他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然后向他介绍了我自己。

星期柒新闻周刊:周久耕对你的履历很在意吗?

金辉:他在意我过往的经历,因为他有着很丰富的社会经验,我也要获得他的信任。

我告诉老周,我上世纪80年代在南京一家区级检察院反贪局工作过,后来出现律师这个职业后,我就辞去了公务员的职位,做了一名律师,这些年做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少。

周久耕态度很从容,也很随和。他说自己一开始并不想找律师为自己辩护。他总觉得,自己既然已经被认定有罪,再找律师就会被认为跟检方作对。后来还是在同监室的一名同是职务犯罪“狱友”的一再提醒下,他才让家人去找。

星期柒新闻周刊:当时周久耕的精神状态如何?

金辉:他很坦然,可能见得比较多,也对未来有明确的预期。虽然如此,他这样的表现还是让我有些意外的。我见过很多职务犯罪的嫌疑人,他们因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身陷囹圄后多半患得患失,心理包袱很重。周久耕的表现很出乎我的意料,我从这儿也知道,他对未来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他没有别的犯罪嫌疑人那种抱怨、攀比和委屈的心理,至少看起来是不明显的。

星期柒新闻周刊:他在里面的生活状态如何?

金辉:他告诉我说,看守所里可以订牛奶,可以看电视也能订报纸看,管教干部对他也不错,条件应该算是挺好。由于饮食起居很有规律,加上该交代的都已经交代过了,思想压力彻底放下,他的身体都好了,血压都不那么高了。而且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在12点后入睡过,这证明了他在里面的生活状态还是比较正常的。

星期柒新闻周刊:我听说,即使在看守所“强制”戒烟那么久,他的烟瘾还是很大?

金辉:是的。他自己也抱怨,唯一的不便是他无法抽烟了,因此一看到我带过去的“苏烟”他就拿过去开始抽了,在整个会见的过程中,他基本上是一根接着一根。管教在这个过程里也给予了他自由,没有对他抽烟做过多的管束。

豁达开朗、随遇而安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也是总共6次会见后仍然可以得出的结论。其中,他还开了一次玩笑,说自己是“世界名人”,因为早已是“网络世界的名人了”。

金辉就在轻松的对话中开始了和周久耕的第一次会见。此时在金辉的眼中,周久耕已经不是那个网络上的名人,而是一个他需要去帮助和救济的犯罪嫌疑人。

星期柒新闻周刊:会见中,他如何评价他自己的案情?

金辉:我先分析了案情,告诉他总共9个行贿人,要推翻不现实,如果他对其中的事实存在异议,可以提出来,但一定不要多。他说他明白,说他知道自己牢是坐定了。

谈到具体案情时,他首先提到自己是自首,并对其中一笔27.3万元的存在不同意见。曹某为他支付了27.3万元的装修费用,他打了欠条。他觉得这是民间借贷,不应当认定为受贿。至于其他的指控,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怪自己糊涂,特别是到了民政局之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星期柒新闻周刊:他这时候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糊涂了?

金辉:他特别提到一笔8万多元的购房差价。他说,当时他听说一个楼盘的房子不错,就找到开发商打听是否还有得卖,后来开发商就把每平方米减了1000元卖给他一套房子。他本来觉得这个行为可能构成违纪,没想到算是受贿。

我给他介绍,2008年最高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购买低于市场价住房的,也算受贿。他听到这里,感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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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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