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铅中毒事件:招商莫成招伤
2009年08月17日 17:54央视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了,公安部已经重拳出击,这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接下来我们就想从社会的角度,面对这么多的醉酒驾车,我们能做什么?

杨禹:饮酒驾车这种行为,除了危害特别巨大之外,还有三个特点,一个特点是现在人人喊打,没有一个人说它好。第二个特点是它很好鉴别,你只要吹一口气,是非立断,黑白分明,没有任何的模糊地带。第三,只要你能喝酒,只要你会开车,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来路,什么心情,什么脾气,你都有可能酒后驾车。

我觉得像酒后驾车这种全民危害式的行为,光靠我们的公安部门去努力,光靠我们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之下来加大处罚,来搞这种专项整治行动,我看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共和国建国快六十周年了,有关方面马上要着手制订第12个五年规划。我记得制订“十一五”规划的时候,当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新意,写进了很多反映人的生活质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新指标。现在五年时间过去了,我们的“十二五”规划能够有什么新意呢?我想既然酒后驾车行为已经危害了我们所有的人的生存安全,既然惩治酒后驾车有这么好的民意基础,我建议一下,不妨把惩治酒驾写到“十二五”规划里面,去把它当作一项应该调动我们全社会所有的力量,来共同完成的国家任务。国家任务不一定非是建飞机场、修高速公路、把航天员送上天、,办奥运会,像惩治酒后驾车这种跟我们普通老百姓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事情,也可以是一种国家任务。

我们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也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内选择几个比较典型的情况作为突破口。我想我们不妨拿出五年时间来,拿出一种不信东风换不回的势头来,一是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加大惩戒力度。第二从社会信用体系上面惩戒这些酒后驾车的人。第三,还要搞荣辱观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都觉得,如果自己的爸爸、叔叔、舅舅们酒后驾车了,自己脸上都寒碜。我想通过这些努力,我就不相信,我们中国人办成过那么多大事,酒后驾车这么一件事我们就治不了它。

主持人:好,谢谢杨禹。

刚才杨禹做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把这样一个目标写到“十二五”规划去,这是他的观点。我还听到一种学者的大胆设想,干脆再加上一条法律,叫做“酒后驾车罪”,我不要你产生结果了,只要喝酒了我就给你判罪,你觉得现实吗?可行吗?

王锡锌:我个人认为这完全是现实的,也是可行的。事实上在国外很多地方,饮酒之后的驾车行为,这两个行为结合在一起,本身就构成一种罪,之所以将它定罪,因为它有一种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它会产生抽象的社会威胁。

主持人:你只要喝酒驾车了,我就增加你的社会成本,对个人来说,您觉得这是不是可行的?

王锡锌:除了形式化,也就是说对酒后驾驶的行为,用形式化的方式加大惩罚成本之外,我觉得社会成本的确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考虑。比如车辆的保险成本,一旦有酒后驾驶的行为,车辆的保险应该要丧失,包括现在公安部引入一个新的办法,酒驾以后可能进入信用系统。我想这是从经济方面的成本,另外社会成本,包括一个人的声誉,比如国外有些地方对于酒驾的行为人向社会曝光,来增加它的社会的负面形象。

主持人:你觉得,让这个人在信用体系里面站不住脚,可能对他触动会比较大。

王锡锌:对,因为这里面的确直接涉及到个体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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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1+1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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