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包头空难案”诉讼始末(组图)
2009年08月12日 15:47内蒙古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包头空难案”历时4年未果,今年3月23日从北京二中院传出消息:将受理此案。然而,正当代理律师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的郝俊波满怀信心之时,此案却再次因故被迫搁浅。

从2005年10月至今,郝俊波律师代表32名空难遇难者家属,历经了怎样的艰辛?这桩案件在4年里又有怎样的波折?昨日,本报记者对此专访了郝俊波律师。

本报记者 荆国栋

在包头曾遭恐吓

记者:“包头空难案”从2005年开始,在4年中先后辗转国内外,充满了曲折,3月23日在北京二中院立案顺利吗?立案后的申诉过程究竟存在哪些难点?

郝俊波:3月23日并未办完立案手续,因为一个家属是印尼人,法院又要求提供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的公证认证手续,所以当天法院还是未给我们办理正式的立案手续。至于空难,考虑到本案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案情复杂,以后肯定还会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

记者:您是如何接手“包头空难案”的?接该案时曾遇到过阻碍吗?

郝俊波:最早是一位美国的空难律师看到了包头空难的新闻,就主动跟我们联系想跟我们合作,我们的任务就是负责联系此事件在中国的空难家属。随后,我就来到包头,刚到包头时我很发愁如何跟空难(遇难者)家属取得联系,当时我乘坐出租车时就跟司机闲聊了起来,巧的是那个司机说他正好送过一个遇难者家属回家。然后我们就顺利地找到了这个家属,并通过这个家属联系上了其他包头空难遇难者的家属。

也就是在那年冬天,我和那位美国律师一起去包头,当时有人连夜找到我们下榻的宾馆,威胁我们不要代理此案。受到威胁后,我们不得不在第二天一大早就顶着大雪乘坐头班飞机离开包头。当时,那位美国律师被吓坏了,我们当时的心情就像包头漫天的大雪一样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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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荆国栋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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