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2010年,政府将开征房产税的传言不绝于耳,房产税到底征不征、怎么征,会不会对房价产生影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然而,只见刮风不见下雨。

进入2011年,房产税的两大试点城市上海和重庆都提出了自己的房产税方案,9日,记者从重庆“两会”上获悉,“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另一只靴子落地”终于落了地,可是审视房产税的征税动机、法理基础和技术困难,问题都还太多。[详细]

房价难题:房产税不是调控房价的良药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就不是调控房价

无论是此前发改委官员表示“开征房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还是财政部官员强调“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抑或从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开征房产税的积极乃至欣喜态度来看,开征房产税的首要意图都在于增加地方政府税收。

想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控制房价,这个做法存在很大的问题。价是价,税是税,按正常规律,房地产价格,没有含税应当低一些,有了税之后反而更高。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么高的房价,有没有税收其实并不是一个主要原因。房价过高是制度原因所致,应该从制度上进行治理,而不是这么简单地开收房产税。为了平抑房地产的价格向公民征收房产税,是绝对错误的。[详细]

国外征收房产税,房价并未因此下跌

任志强在他的博客中写到:从美国、意大利或其他任何国家看,出台房产税之后,没有一个国家房价往下走,从来都是往上走。美国从100点涨到了285点,翻了一倍多,接近两倍。从地方政府来说,要想增加财政税收,一定要抬高房价,大部分国家很清楚,税收根据支出来,尤其是房产税,如果房产税降低,财政税收就会减少,必须提高房产税所收的比重,比如说纽约从1.5%,提到现在的4%,但是纽约房价跌了吗?如果和最高峰时候比跌了,再继续下跌了吗?没有。[详细]

开征房产税将降低公民实际收入

虽然“房产税”会提高占有房子的成本,从短期来看能让投资者望而却步,但只要“被提高的成本”低于房租收益,人们还是会选择投资房产,除非“房产税”让投资房产成为赔本的买卖。但是,这样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房东提高房租把房产税转嫁给租房者。房地产价格近十年涨了10倍,但工资总没有涨10倍,而政府是要按照房产价格的增速来征税的,那就等于实际在降低公民的实际收入。

政府不应该在住房这样的基本民生问题上过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不但不应征收酝酿中的“房产税”,而且还应该剥除种种不合理负担。目前附加在普通商品房身上的税费已经很重了,而且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一级市场,已获取了超市场的收入。如果再收取房产税,如同在一头牛身上要剥下几层皮,而被剥的恰恰是中产阶级。[详细]

 

调查

1.你认为开征房产税能调控房价吗?
能,可以制约房价过快上涨
不能,起不到调控作用
说不清
2.你认为开征房产税的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做好?
是的,整套系统已经空转多年
不是,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说不清
3.你认为开征房产税最重要的是什么?
确定合理的征税标准
做到公平征税
其他
 
  • 公众有关房产税的种种疑惑并没有解开。

法理难题:征收房产税谁说了算?

“土地财政”变“房税财政” 房产税怎么又一次从土地上“刮钱”

中国国土资源部负责人透露,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达到2.7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土地出让金几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收入。把今后50年或70年的收益一次性收取、以土地为抵押物获取城市开发建设巨额贷款、通过房地产开发获得GDP和大量税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某种程度上可说是中国快速城市化的一大“奥秘”。

在“土地财政”背后却存在着巨大的隐忧,一旦地方政府无地可卖,那么将失去最主要的财政收入,这时提出开征房产税的意义也就不言自明,卖地时代的“土地财政”将转变成无地可卖时代的“房税财政”。此前发改委官员表示“开征房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财政部官员也强调“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开征房产税都抱有积极的积极,从中可以看出开征房产税的首要意图在于增加地方政府税收。在将土地卖尽之后,通过房产税再一次从土地上“刮钱”。

开征房产税不能违背“税收法定”原则

中国《立法法》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条款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说明,无论是增加税种还是对既有税种进行改革,都必须采取立法形式予以确定,税法的立法和修改,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税收法定”原则。

虽然国务院于1986年颁布过《房产税暂行条例》,但在该条例中,规定居民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现在面向居民非营业用房征收房产税,相当于增设新税种,所以不应绕过“人大关”,而《房产税暂行条例》亦不能作为征税依据。难道财政部原则同意、地方政府出台文件就能征税吗?难道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等事项,都可以由地方政府说了算吗?[详细]

  • 用房产税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是人们的普遍期待。

  • 有关房产税的效果将会如何,一切都还如雾里看花。

操作难题:准备工作尚存争议 贸然开征问题多多

1351名估价师将评估28年 房屋价值评估困难远超预想

以上海为例,房产税开征,各界纷纷认为对上海存量住宅的评估将会是一项巨大的工程,目前上海注册房产估价师有1351名。根据中房信提供的数据,截至2009年,上海存量房面积为4.98亿平方米。评估一套住宅大约需要3个工作日,按每套100平方米计算,上海1351名评估师大约需要1万天评估完毕,也就是28年才能完成,还不包括期间新增房屋面积。

这还仅仅是上海,全国来讲,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注册房产估价师必然会比上海少许多,而住房存量却未必会比上海少多少,对于这些二、三线城市这将成为更严峻的挑战。[详细]

不遏制富人轻松逃税避税现象 房产税恐将虚设

征房产税的前提是税务部门要掌握所有居民个人信息、家庭信息、银行存贷款信息、房产信息等,但是这对税务部门来说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另外,城市间房产信息没有联网,无法查到在外地拥有的房产,这也是一个难题。

同时,以此次重庆提出的征税方案为例,可以看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一个高档的别墅或者房屋,而这些房屋的拥有者大多数富裕群体或者既得利益者。但是,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我们不难看出,逃税、避税最多的往往就是富裕群体和既得利益者。房产税一旦开征,很难避免类似的情况。[详细]

征税标准仍存在巨大争议 将考验税收公平

无论是按人均面积还是按家庭套数或者按评估价格,都会带来荒谬的副作用,而且会被想出各种办法的化骨绵掌化去,防不胜防堵不胜堵。而且先不说在中国南北方之间、核心城市三四线城市之间的巨大差别,光一个北京或者上海一个城市,市中心和郊区之间,就无法用一个标准一刀切,如果市中心是70平米,那郊区是不是该放宽到100平米?

无论何种税制,若不能解决好税收的效率和公平问题,其负面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影响面广的税种,尤其需要审慎对待,需要避免重复课税给公民增加的负担,需要给它以合理的定位。对住房课税,不同于多数情况下可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再加上转型期个人所拥有的住房来源的复杂性,如何保证不同住房之间公平的税收待遇,也是一大难题。[详细]

  • 香港物业税征收的税率为租金的15%,每年可以扣除20%的修缮及支出费用。

  • 如何保证不同住房之间公平的税收待遇,是一大难题。

结束语Conclusion

房产税不仅没有涉及最核心的房价问题,反而可能成为百姓身上糊里糊涂的税赋负担,在上述问题不解决的情况下,房产税就只是土地出让金之外,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新手段而已。

凤凰网评论频道出品 |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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