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
在这种状态下,有时候我都不用现代的神行太保告诉我是个“行货”,那种行货感会油然而生
在《水浒传》当中,经常有好汉们进出监狱的桥段。《水浒传》虽然写的是梁山好汉,但也算是一本世情小说,世情味道最浓郁的地方也正好在这里:每个人进到监狱里的时候,基本都会被敲诈勒索,各路好汉们也不例外。连以后变成梁山好汉的神行太保戴宗在刚见到被押解而来的宋江时,由于不认识也说过“你这厮就是俺手里的一个行货”这种话,大概的意思是叫宋江认清形势,赶紧把该给的保护费交了。官匪一家,戴宗这个时候就露出了将要上梁山的气质。
时光荏苒,这么多年过去了,应该说我们的公安机构还是有所长进,虽然有时候也出个把“躲猫猫”、“喝凉水”事件,毕竟还是被曝光的,也基本有所改正。河北灵寿这件事倒是让人有了思古之幽情:大概这些被抓的村民就是戴宗手里的“行货”了,这边做假账、那边收银两,看守所基本有了创收的能力。
这个并非是开玩笑,而是当地或者说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罚款与追逃的任务,完不成自然就会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这种故事我们听得挺多的,应该不算空穴来风。而重要的是,如果不够羁押条件的话,这种羁押就与绑架无异了。问题是绑匪绑架你还可以找到警方寻求帮助,但被警方所绑架的话——这您总不能找绑匪寻求帮助吧?可能有人会说,为了制止这种为了钱而利用公权力的行为,其实已经想了很多办法,比如说保证金这种钱就不会直接与派出所发生关系,而是统一上交到县局专用账户、也就是进入县财政,县财政一般都会全额返还给县局,然后办案的派出所再到县局按比例领取。县局一般是扣掉任务款都会返还——您看出其中奥秘了么?这比单纯的派出所绑票更可怕,这是从上到下的一个产业链,根本没有监管。所谓派出所不直接接触钱的表象,其实不过是多一道手续而已。
前段时间,《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完成,其中的一条是即使最后决定不起诉或者抓错了,只要在正常的羁押时间之内,国家就不负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找到合适的借口,谁都可能去看守所里被度假一番。这个时间从14天到37天不等。
您看,拘留的台账都能有明暗两份,再加上即使出了错抓事件也可以不赔偿的话,这种抓人创收的情况会有任何改善么?就我看估计是很难了。在这种状态下,有时候我都不用现代的神行太保告诉我是个“行货”,那种行货感会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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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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