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没有报复社会 只有滥杀无辜
2010年05月06日 07:36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期校园血案频发,一些无辜孩子惨遭屠戮。确保校园安全,近日已上升到国家高度。很多人在热烈探讨“报复社会”的问题,有人谴责这种行为,有人认为社会咎由自取,呼吁社会进行反思。

如果我们承认校园血案制造者是在报复社会,实际上是承认了其行为有一个明确动机,而鉴于社会的不完美性,也就等于承认,其杀人行为具有合理性。既然社会问题丛生,不满社会现实的人杀人就不是滥杀无辜,不是草菅人命,而是反抗不满美社会。被杀的学生,不再是无辜受害者,而是被杀人者选出来代表社会,承担社会的“罪”,代表社会付出必要的代价。

大家对“报复社会”耳熟能详,但很少有人清楚这一概念的来龙去脉。从人类复仇的历史看,最初大概是血亲复仇,后来出现了集团、国家之间的报复行动,都是有仇报仇,而报复对象是确定无疑的。人们今天还在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中国风俗、文化传统中,有“有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说,但没有报复社会的概念。

“报复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学、心理学概念,在中国的使用不知始于何时。在犯罪学上,它指一种无指向性犯罪行为,通常就是滥杀无辜。在心理学上,有“反社会人格”一说,是指人的社会化不足,缺乏对人、社会、团体的认同与忠诚,属于病态人格一种。报复社会是否因为反社会人格,值得研究,如果两者存在联系,则意味着报复社会的人是有人格缺陷的,甚至是心理变态的。

报复社会,意味着把社会当成一个客体,当做可报复的对象。社会是由千千万万个体组成的,人们有着共性,也各自保有个体的独立。一个小偷偷了东西,偷东西的是这个小偷,不是其他人,更不是社会。有人蛮不讲理,蛮不讲理的只是那个人,或许蛮不讲理的大有人在,但绝非所有人蛮不讲理,也不是社会蛮不讲理。我们需要把个体与社会区别开来,把特定个体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报复社会,意味着社会作为整体作恶,意味着社会与报复社会的那个人产生了利益冲突。报复社会,意味着将社会理解成一个外在于他的对象,但他无法真实地把握那个对象,他把仇恨最终落到某些特定个体身上。“社会”无边无际,他把握不了,报复不了。所谓报复社会,其实永远只是伤害一些作为特定个体的人,报复指向被悄悄地偷换了。

仅就方法与效果而言,没有人达到过报复社会的目的,报复社会永远只是空话大话。大家都在这么说,也有人这么干。郑民生在南平制造了血案,他似乎是报复了“社会冷漠”,令全社会震惊,这大概算一种社会痛感。但真正被伤害的只是那些流血的孩子及其家长,他们不是社会,也不是社会推选的代表,他们只是一些与杀人者无冤无仇的个体。无辜的人死了,而社会如故。

报复社会杀人,说穿了就是滥杀无辜,草菅人命。杀人者说,他们对社会心怀不满,于是我们命名其行为为“报复社会”。但滥杀无辜已经证明他们人性泯灭,他们的精神与心理是扭曲的、病态的,其所言是否真实可信,本身就大可怀疑。称之为“报复社会”,是一种过于笼统的说法,它妨碍了我们对犯罪现象和犯罪心理的深入探究,却无意中赋予滥杀无辜一种道义基础。

有些人乐于接受“报复社会”之说,是因为他们想以此规训社会,达到劝世的目的。社会永远不会完美,这是否意味着报复社会永远有其合理性?其实现代社会是一个反思性社会,反思有其社会内生动力,如果政治、经济与文化力量不能推动社会反思和社会进步,杀人放火又奈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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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于泽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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