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
◎ 王佩
在电梯里遇到某总,他看上去还是那么年轻。尽管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但他仍然一身运动装,耳朵里插着耳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刚从运河边跑步回来,他M P3里放的是《走遍美国》,每天早晨他都一边跑,一边听,一边跟着大声念。很多人想不明白,他学英语的目的到底想干什么。全家移民?不可能。他的事业在且只能在中国。短期出国?那也不需要这么刻苦,逛个outlet还需要费这么大劲吗。那么,促使他学习的动力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获得单纯的快乐!
跟汉语比起来,英语真是一门单纯的语言。它语义清晰,规则严谨,语法简单。灵活而有弹性的句子结构,能够追得上思维的速度。这点是汉语所短。我们必须把一个意思想清楚了才能组织成句子,而不是像英语使用者那样先说起来,再慢慢想。很多人看到奥巴马在电视里口若悬河,就觉得他很有口才,其实他是沾了语言的光。
当奥巴马被问到如何看待网络审查的时候。他如是说:“I am a bigsupporter of non-censorship。”这话明显只有英语国家的人才说得出。因为big可以随便用在任何一个名词前面表示程度和规模,而non可以加在任何一个名词前面变成反义词,从而让句子180度转向。也就是说,奥巴马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可以随时改变意思,让听者无从觉察。
I am a big…(boss,brother,be-liever,liar?)SUPPORTER of…(cencorship,open-one-eye-policy,Sino-USrelationship?)NON-CEN SORH IP .
英语思维来得多么现成啊。如果换成汉语就麻烦了。
“我是一个不审查的大支持者”且不说这句话多么别扭。单说句子结构,不审查要先说出来,这意味着失去了变化的余地。
所以,有时候我们看到领导、企业家在电视里讲话,两个字两个字地往外蹦,千万不要跟奥巴马去比。要知道汉语句子一旦说出口,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这种卑劣的行径……”这半句话一说,已经给定了性。后面的语气再缓和也没用。人家会认为你已经生气了,你肚子里容不下诺亚方舟。如果换成英语,那就好处理多了。
“I am a bigsupporter of non-shoes-throwing.”
我终于明白某总为什么这么用功地学习英语,原来是为了解放被汉语束缚了多年的思维。原来说话真的可以不经过大脑哎!原来一旦掌握了这门语言,就可以更流畅、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至少在河边跑步时如此)而不再需要动辄引经据典,在最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时候吟诵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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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佩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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