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中国的校车何时成为“特权车”
■ 第三只眼
日前,深圳开展了一次校车集中整治大排查。截至当天下午4时,大排查行动共对全市的3540余辆校车进行了全面检查登记,有1060多辆校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不合格的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一。(《广州日报》4月26日)
据报道,2008年,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致死人数为4423人,其中,校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已成为造成中小学生伤亡最主要的因素。之所以校车混乱无序,且成为中小学生的“马路杀手”,在笔者看来,主要与政府缺乏制度安排有着很大关联,具体讲,就是简单地把校车完全推向市场,同时,也缺少法律的硬性规定。
尽管有不少地方出台了一些校车的保护性条款,如校车要有标志,要喷涂一定的颜色等,但这些规定都属于“软约束”,没有强制性。从整个国家的校车管理法律法规来讲,即便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有专门涉及校车管理事宜。
校车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将校车作为公共交通的重中之重,是许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美国,联邦法律详细规定了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等三十多个方面的要求,在这种高标准下,美国校车由专业厂商制造,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另外,美国校车拥有“特权”———只要校车停在路边上下乘客,它身后、身边、以至对面车道上的车辆就必须停驶,而且保持距离;超驶学校校车,违章处罚是很重的……由于措施周到,美国校车的事故发生率就降低。
要想解决校车管理困局,有待公共政策发力、公共财政发威。期待有一天中国的校车也成为道路上最安全的特权车。
□吴睿鸫(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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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睿鸫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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