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获刑三年 判得算是轻还是重?
2009年07月21日 08:10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飙车案激起民众对公平公正的深度渴求

作者:邓璟

日前,杭州公安部门认定胡斌在杭州“5.7”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并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对此,遇难者和肇事者的家属目前均没有提出异议。

但网络上对此案的议论仍未平息。有网友怀疑“遇难者家属没有异议背后是不是受到压力”,并认为“应以胡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批准逮捕”。在一篇呼吁人们警惕“媒体审判”、“舆论杀人”的文章后面,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谩骂,质疑作者是“胡斌家雇请的托”。虽然这篇文章不过是说出了法治社会的常识:民愤的归民愤,司法的归司法;民愤可以牢牢占据舆论的阵地,司法也务必牢牢把握法律的公正……

不过,一味斥责网民不理性似乎有些“过河拆桥”,因为本质上这跟“一边倒”的网络民意并无差异。所以,探究“一边倒”网络民意如何形成变得必要。笔者认为,飙车案实质上引爆了人们对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的深度渴求。

改革开放过程中,确有一部分人利用制度漏洞,主要依靠“权力勾结金钱”模式,积累起巨额财富。那么,所谓的“仇富”,其本质是人们痛恨权钱交易,痛恨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公。在信息不够公开透明、权力缺乏有效制衡的现实下,这种不公带给民众的痛感,尤其深刻。

相比之下,被称为“最大的不公”的司法不公,有更让人痛恨的理由。众所周知,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不能做到司法独立,一旦与权力、金钱狼狈勾结就会失守,占这个国家和社会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将无法“拨开乌云见青天”。不公越积越多,就会导致“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社会公平还是司法公正,都是“立”难“破”易:公平公正需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不公则只需要一个不公。一旦出现了不公,哪怕只是非常特殊的个例,人们都会因此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失去信赖,而重建信赖的过程却艰巨而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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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涛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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