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县纪委日前出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在县城广场向社会公示了新任的19名科级干部财产收入情况。“目前还在探索中,我们也是在投石问路。”黎川县纪委负责人介绍,《办法》出台之前,相关部门已经酝酿了5个月之久。(5月5日《人民日报》)
面对财产申报巨大的改革阻力,中央党校某专家去年就曾提出过“新提拔干部先行公示”的设想,建议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江西黎川此举,显然遵循的就是这一思路。新任科级先行,可以大大减少改革阻力:一方面,新提拔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二来,升官诱惑下也会容易接受公示的要求。
这是既得利益群体操纵的改革必然出现的场景:不改自己,先改别人。一个人不可能揪着自己的头发将自己提离地面,更高一级的领导掌控着改革的主导权,他们当然不会让自己先去申报和公示财产,而会将改革之刀指向话语权相对缺乏、官场资历较浅、阻力相对较小的“新科”们。以“科级先行”应付民意对财产公示的呼吁,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非常霸道的改革逻辑。
财产公示,凭什么让新任的科级先行呢?按理说,权力越大的官、做得越久的官,是越应该先申报财产的,因为权力越大,越有腐败滥权的机会,官做得越久,财产可能越不清白,所以越需要通过将其财产置于阳光下来检验其廉洁。而且,在特权和福利上,向来是按照官员级别自上而下分配的,福利上“领导先行”,怎么到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时,就“小科”先行呢?
领导们不申报和公示,让小科级们先行,这样的局面可以维持下去吗?根本不能。因为随着被提拔的官员在官场浸淫后,他还会接受这样对其显失公平的条件吗?有很多人享受着不必公示财产的特权,年轻人很快会感觉到这种制度的不公,会找各种理由拒绝继续公示自己的财产。由于领导自己没有公示自己的财产,所以也根本没有底气去真正执行让下级公示财产的政策,不敢正视“凭什么让年轻人先公示财产”的勇气,体制无力去驱动一个区别对待的公示制,“新官先行”由于老官的无理要求最终必然流于形式。
制度从来都遵守这样的逻辑,只要有人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享受某种制度外的特权,那么制度根本难以被真正信仰,最终必然流于形式。财产公示科级先行,这种以妥协、退让来减少改革阻力的解决方式根本行不通,永远绕不过这个根本矛盾。不断妥协的结果,就是改革的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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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 林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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