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要公示,就别羞羞答答
2010年05月06日 07:44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晨报特约评论员 张 鸣

官员财产公示,这个在很多国家通行的公例,在中国实行起来,却障碍重重。不言而喻,抵触者在官员一方。但是,就这么顶着,也不是个办法。因为黑箱和灰箱,是一种最容易引发人们联想的状态,官员财产越是难以公开,老百姓对他们的种种揣测就越厉害,官民之间的猜忌和敌意越大,官员乃至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得就越快。等滑到谷底再公示,也许就晚了。

所以,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做了尝试。去年是新疆阿勒泰地区,今年江西黎川县也开始试行新任科级干部的财产公示制度。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任职后的一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申报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私家车拥有情况,以及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12项内容。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交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汇总后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查。按照有限公开的原则,申报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七天,以便将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收入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5月5日《人民日报》)

无疑,这是个值得肯定的好事。不管什么地方,一项好的制度,只要开始做,就让人感到有希望。但比较起来,江西黎川的做法,比起新疆来,似乎还有所退步,因而不利于这个制度的试点推行——首先,公示只适用于新任干部,是大有问题的。官员的财产公示,主要是利于民众的监督,不用说,任何一个地方,老百姓最想知道的都是现任官员的财产状况。放过现任官员,只抓新人,等于是放过了饱肚子的,只看空肚子的,很是让百姓失望。况且,这种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做法,被实践证明,多半会加剧新老官员之间的矛盾,等于平白给干部队伍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其次,即使是新任官员的公示,也是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公开。而不是放在网上,方便人们审查。这种做法,把公示变成了半公示,还是一个灰箱。老百姓想知道详情,还是有困难。

其实,任何一个明白人都知道,官员的财产公示,是一项早晚必须实行的制度。拖是拖不下去的,拖得越久,付的成本越高。既然如此,真要是试行的话,就不能在试点区域、适用范围和公开程度上大打折扣,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一个县试行官员财产公示,如果党政一把手不率先示范,而是拿新任官员开刀,柿子找软的捏,结果会是什么呢?老百姓不满意,官员也不满意,接着矛盾出现甚至加剧,最后试点失败,告诉人们,此路不通。然后我们的官员怎么办呢?难道可能从此就不公开财产了吗?别的改革也许可能因为试点的失败,或者试点地方有意让其失败而胎死腹中,但是官员财产公示这种制度,断没有这个可能。但愿,江西黎川的试点,会像善良的人们期待的那样,开了头就一步步走下去,一点点完善起来,而不是一种以进为退的缓兵之计。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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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 鸣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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