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翔:“特殊城情”至少要能自圆其说
2010年05月04日 09:29东莞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这边,北京已经公布了“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实施细则,从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需查验户口结婚证,并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那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却重申,广州暂时不会出台限购多套房的严厉政策,理由是“每个城市有不同的特殊情况”。

“特殊国情”国人早已耳熟能详,地方落实楼市新政,却又来了个“特殊城情”。按说这话并无不对,每个城市当然都会有独属自己的特殊情况;也正因为如此,“新国十一条”并未严格规定所有城市都必须制定限购政策,而是把多套房限购权限留给了地方政府。但是,“特殊城情”本身并不能直接构成解释,而是需要被详细解释的。

众所周知,过往调控之所以始终陷入“越调越涨”、“短跌长涨”的调控怪圈,关键原因即在于地方落实新政的消极和不力。因此,此番房产新政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大家都在关注地方落实新政的力度和积极性。“新国十一条”出台后,不仅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观望,各地出台地方细则同样在互相观望,堪称慢就一个字。北京如今率先出台细则,应该说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很好的参照。

新政限购令对“部分城市”用了三个形容词来界定其特征: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在这三点上,广州与北京相比的“特殊城情”之不同,有关负责人并没有作出解释;相反,却将“特殊城情”解释为“如果广州要求中介和开发商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和结婚证,既可能增加企业的费用,也很难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就非常怪异而难于理解了。

有关负责人很关心“查验证件可能增加企业费用”,为何不能稍带也体恤一下那些望房兴叹的普通市民呢?楼市暴利房产企业既然能安享,一点查证费用怎么就不能承担?有关负责人还担心“很难保证资料真实性”,这当然是限购政策的起效关键所在,但不能因为保证资料真实性有难度,就从根本上否定限购政策本身;恰恰相反,正因为有难度所以要格外重视,并在出台政策时重点防范。否则,将不是所谓“因噎废食”,实乃“欲毙新政,何患无辞”?

“限购令”之于楼市调控,也许并非灵丹妙药,更不可能药到病除;但要确保房产新政不再重蹈覆辙,绝不能任由那种不能自圆其说的“特殊城情”恣意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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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翔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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