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北京已经公布了“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实施细则,从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需查验户口和结婚证,并要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将不予办理房产证;那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却重申,广州暂时不会出台限购多套房的严厉政策,理由是“每个城市有不同的特殊情况”。
“特殊国情”国人皆耳熟能详,一不小心就能蹦出一句来。这下,地方落实中央的楼市新政,却又来了个“特殊城情”。按说这话并无不对,辩证哲学告诉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城市当然都会有独属自己的特殊情况。也正因为如此,中央的“新国十一条”并未严格规定所有城市都必须制定限购政策,而是把多套房限购权限留给了地方政府。但是,“特殊城情”本身并不能直接构成解释,而是需要被详细解释的。
众所周知,过往调控之所以始终未能取得理想效果,而是陷入“越调越涨”、“短跌长涨”的调控怪圈,关键原因即在于地方落实新政的消极和不力。因此,此番房产新政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大家都在关注地方落实新政的力度和积极性。“新国十一条”出台后,不仅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观望,各地出台地方细则同样在互相观望,堪称慢就一个字。现在,北京率先打破僵局出台细则,本该为其他城市树立榜样或者提供参照,可现实却似乎远非如此。
新政对应限制购置多套房或限制大批量购置住房之“部分城市”,用了三个形容词来界定其特征: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在这三点上,广州与北京相比的“特殊城情”之不同,有关负责人并没有做出解释。相反,却将“特殊城情”解释为“如果广州要求中介和开发商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和结婚证,既可能增加企业的费用,也很难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就非常怪异而难于理解了。
有关负责人很关心“查验证件可能增加企业费用”,如此体恤房产企业固然是感天动地。可是,为何偏偏就不去试着体恤一下那些望房兴叹的普通市民呢?与那点查证费用相比,一家三代血汗外加数十年幸福换取一个安居之所,有关负责人怎么就不心疼呢?更何况,楼市暴利房产企业能够安享,一点查证费用怎么就不能承担?有句俗语叫“屁股决定脑袋”,如果政府部门一开始就将屁股坐在既得利益一边,以尽全力维护既得利益作为己任,在这样的“特殊城情”之下要想严格落实新政,倒确实是非常困难的。
有关负责人还担心“很难保证资料真实性”,这当然是限购政策的起效关键所在,也是出台限购政策时必须重点防范的所在。可是,不能因为保证资料真实性有难度,就从根本上否定限购政策本身。恰恰相反,正因为有难度所以要格外重视,并在政策上尽量完善。根本不去尝试完善,直接以政策不能“尽善尽美”作为否决政策的理由,这不仅是所谓的“因噎废食”,实乃“欲毙新政,何患无辞”?
“限购令”之于楼市调控,也许并非灵丹妙药,更不可能药到病除。但是地方政府对待“限购令”的暧昧态度,却非常值得玩味。“特殊城情”提法之于房产新政落实,也许又是一轮地方与中央利益博弈的开始。要确保房产新政不再重蹈覆辙,绝不能任由那种不能自圆其说的“特殊城情”恣意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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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圣祥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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