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张勇
“白玉为床金作马,经适房前泊宝马”,正饱受公众诟病的经适房乱象,终于盼来了改善的契机。住建部26日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加强经适房管理。据悉,已享受经适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买卖、出租经适房须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适房,按照规定收回,并取消5年内再次申购资格。(4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住建部“享受经适房者禁够二套房”的“新规”,其实和建设部等七部门早在三年前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相似: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住建部此次《通知》,无非是三年后的再一次内容的重复,如果执行不力,也很可能再次沦为一纸空文。
对于正处于高房价时代、贫富差距扩大的中国社会来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加强,之于矛盾的缓解、民生的改善,意义重大。可是保障性住房政策自从实施以来,各种负面新闻和评价却层出不穷,多地出现经适房摇号连号现象,沦为公务员的“福利房”,申领者拥有多套房以及出现闲置、出租等乱象,让这一民生工程陷入泥潭。
作为民生保障工程的经适房,缘何会成为一块烫手山芋。乱象的背后,尽管原因错综复杂,包括制度不够严密、监管不够得力等。但必须正视的一点是:在房价高温的浮躁情绪影响下,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上,已忽视其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最终落点。而民生保障的最初动机,也就在一系列权贵染指、投机行为的侵蚀下,逐步沦丧、异变。
经适房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在高房价背景下的居住权利,其性质更像是对低收入阶层的居住权救济。而对于一些有能力摆脱困境的人来说,经适房更是一种“过渡房”。可从现状来看,经适房成为高房价下投机的“香饽饽”。而在这群投机者当中,权贵的染指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此次住建部的“新规”要得以落实,首当其冲的难题恐怕就是如何将“鸠占鹊巢”,拥有多套房者手中的经适房腾退出来,这其中有多少权力的魅影,值得考量。
因此,要消弭经适房目前弥漫的乱象,不能只局限于对既定制度的重复。应该重新强调经适房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权利方面应发挥的作用,且让j经适房从多套房者(尤其是权贵所得者)手中解放出来。要实现这一点,则必须上升到政治和法律的高度,“收回”、“取消5年内再次申购资格”这些处罚措施,对于经适房的既得利益者,无异于挠痒痒。
同时,也只有重新强调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民生落点,重新把经适房从“投机产品”回归到民生保障品、社会稳定器的轨道上来,才能够让经济实惠的“经济适用房”分配给那些适用的群体。先将已经异变的经适房解放出来,回归最初的民生落点,各种监管才能走入正轨,阳光才能照进经适房从建设、分配到监管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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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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