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驻京办究竟办什么,怎么办?
2010年01月25日 08:04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驻京办是个热闹的话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爆出一条相关的新闻,热闹一阵子,炒作一阵子,到最后总是不见下文。但这一次似乎要动真格了,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有关主管部门刚刚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很多人对驻京办的印象,可能来自一本名为《驻京办主任》的小说。按小说作者王晓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总结陈词”,全国各地的驻京办“表面破败而享尽奢华淫逸”。而《瞭望》新闻周刊在这个问题上一直穷追猛打,所以,由该刊在全国率先发布这条新闻也就不足为奇。不过,根据上述红头文件精神,属于撤销范围的只是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县、市级驻京办,省一级及副省级驻京办仍在保留范围,而地一级驻京办则要核准后方可保留。这就是文件中释放的“加强和规范”信息。

舍小保大,又是“加强”,又是“规范”,但并没有明确回应驻京办的存废问题。当现实遇到难题时,有时不妨回望一下历史。各地同乡会馆可能是较早形态的驻京办,这样的民间组织,维系的纽带是乡情亲情,相当于是同乡人的“根据地”。而现在的驻京办,源于上世纪50年代,成立初衷的确有其合理性。但后来它逐渐沦为各地方“跑部钱进”的阵地。更有甚者,部分驻京办官员亦官亦商,催生了一批腐败官员。但这是管理问题,水脏了,抛脏水就是,不一定非把婴儿也抛掉。值得重视的倒是水为什么会脏。如果不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增加部委相关项目审批的透明度,那些撤销的“变质驻京办”还会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那么,那些在保留之列的驻京办究竟该办什么,究竟该怎么办?我们希望,至少,不能再像现在这么办。驻京办绝不能仅仅成为给领导个人服务的驻京办,也不能因为服侍好了领导,就该享有特殊化。驻京办应该被赋予更多的民本内涵,回归到公共服务功能,在社会协调、解决外来进京人员的困难方面发挥空间更大、含义更广的作用。比如,香港的驻京办就为在北京遇到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帮助和服务,甚至具体到奥运期间为他们订酒店、买门票等。这样为民服务的驻京办,相信大多数人会欢迎。(相关报道见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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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晶报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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