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撤销驻京办,会不会“名亡实存”
2010年01月25日 07:43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 社论

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有关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在未来的半年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此前引起诸多议论的“驻京办问题”终于有了下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其中最为人诟病者,就是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违规行为,而早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为了弥补经费不足,部分驻京办官员利用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纳税人的钱财做生意,催生了腐败官员,也滋生了特权阶层。驻京办也因此成了“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别人管不着”的三不管地带。

二是驻京办的“跑部钱进”问题。一般驻京办的工作,主要是与相关部委建立联系,跑项目审批,寻求专项专门经费和某些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为了能给家乡多争取到资金、项目,很多驻京办要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信息,然后开展“公关”。由此,驻京办成为各种腐败行为发生的高危地带。相关案例并不少见,如河北省李真案中,河北省驻京办主任王福友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成克杰案中,广西驻京办事处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主任崔力贪污公款而被惩处。

多年以来,社会各界对耗费大量国家财政的无谓支出深恶痛绝。有专家曾算过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目前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经费在100亿元以上。也是这个原因,当有关撤销驻京办的讨论,几年前开始出现在网络与报章时,民意表示出压倒性的支持。去年,山东省潍坊市撤销驻京办,更引来媒体一片叫好。

除部分“保留”者外,撤销绝大多数驻京办,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应该看到的是,一方面,伴随着交通、通讯、住宿等条件的改善,许多驻京办的功能早已名存实亡。另一方面,从民众的反馈看,人们对此也不乏忧虑,即这些将被撤销的驻京办,是否会改头换面以其他形式存在,而导致“名亡实存”?

如此忧虑并非空穴来风。尽管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存在。研究人员早已注意到,就“跑部钱进”这一现象而言,问题并不完全在于驻京办。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跑部”,关键还在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转移支付的程序还有待完善,无形中给地方设置了一定的“运作”的空间。

换句话说,即使没有驻京办,它也可能会以其他形式存在。更何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并不是秘密。从这方面说,如何从体制上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使各类驻京办不至于“名亡实存”,则比下一纸文件要难得多。

相关报道见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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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社论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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