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
2008年07月01日 11:18 】 【打印

四年前写过一篇《百万人的失语》,其时深圳市政府大搞“梳理行动”,试图以拆除违法建筑为名,达到让逾百万“不适宜于在深圳居住人口”自动迁移的目的。

当时写道:“4个月来,有逾百万人就这么被从一个城市“梳理”出去,他们的声音没有人听见,他们也不知道如何使自己的声音让人听见。这个城市我几年前去过,曾经为它四处可见的宽阔的草坪赞叹不已——尽管那个时候我和我的朋友是住在简陋的窝棚里面,但是到了夜晚,我们可以到草坪上踢矿泉水瓶,或躺着上面谈生活的艰辛和日渐渺茫的理想。这些被“梳理”的人我也见过:穷极无聊的时候走到郊外,可以看到和家乡一样的蔬菜,这是外地农民租种的。不远处搭着简陋的窝棚,一家人都住在那里。这个城市是深圳,这些穷苦的人正在被赶走。”

昨天看到了一条好信息,深圳市政府宣布,将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居住证制度。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规定,持有深圳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可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可在深圳直接办理赴港商务签证;持有10年长期居住证的居民,将被纳入该市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

我很同意潇湘晨报的社论:“在现实条件下,任何尊重和实现公民权利的探索都有理由得到敬意,深圳也不例外。”“如此,尽管离户籍改革的目标尚远,深圳将依然获得敬意。”同样表示赞赏的有赵光瑞先生:“深圳“绿卡”闪现着城市智慧和良心”。

之所以表示赞赏,正如大河报评论所说:“深圳的“绿卡”不同于其他一些城市实施的暂住证,暂住证只有居住的功能,而几乎没有其他的福利功能,而外来者一旦拥有深圳的“绿卡”,则可在教育、经商甚至是社保福利待遇上,享有与深圳市民同样的待遇,同时更能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便利。”

当然,这些原本是我们所有人应得,需知居住证制度变革是有限的进步,“不可否认,申办居住证后政府承诺了可使用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诸多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但这些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是否与户籍居民等质、等量?最关键的社保、医保、教育、就业等权利,居住证制度又何时才能尽快与户籍制度接轨?如果仅仅是在房屋租赁、乘车优待等方面平等,外来人员又何来真正的“市民待遇”?如果持有居住证真的是“有利可图”,又何需规定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必须申办?”

新京报的评论也提到这点:“深圳的居住证制度好处显见,但不知为什么,总使我不由得想起美国的“绿卡”。当然,移民美国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之间的事,本不该与在中国国境之内从其他地区移居到深圳这个城市相比。”

以上两篇评论是以理想化来批评现实,现实主义的评论是这样的:“时下采取激进式的户籍制度改革时机尚不成熟,我们迫切需要做的,是在瞄准一元户籍制目标的前提下进行渐进式改革。不难看到,被赋予"准市民权利"的居住证正是对现有户籍制度进行渐进式改革的一种方式,它不是从现有户籍制度的内部入手,放开城市户籍限制,而是"另起炉灶",从现有户籍制的外部入手,由表及里,由外及内,最终达到使外来工也能够平等享受市民权利的目的。这样做,既有效避免了对现有户籍制进行彻底改革可能面临的阻力,又使得居住证拥有了充足的发展空间和可能。这既是一种公共管理策略,又使得"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发挥到了极致,因而是难能可贵的。”

在通过理想目标的路上,我们需要以现实的态度,一步一步走过去。“居住证一小步,取消户口一大步”,这个标题取得好,既表示对深圳的敬意,也表达了我们对未来的期望。

深圳,作为一个曾经的过客,希望你的可爱之处越来越多。

评论频道编辑: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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