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作为的政府常常会恭请市民多提意见建议,某些时候市民未来得及开口,意见和建议就以某种自然而然的方式呈现了出来。立夏之后的首场大雨又一次考验长沙城区的排水系统,只要下雨就积水的几处“必淹之地”也再次暴露于大雨之中。
就一个运行良好的城市排水系统而言,本来不该有什么“必淹”的说法。有“必淹之地”一说,至少反馈了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这些地段或因设计或因施工或因损坏而在排水方面出现了问题,所以才会“淹”;另一方面,出现问题之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和治理,因而才具备了被淹的种种“必”然。这些意见其实不用市民专门来提,因为只要天气条件具备,“必淹”的后果就会摆在众人面前。只要不是装作看不见,找准问题并无难处。
如此看来,“必淹之地”其实也没有必淹的道理。反过来甚至可以说,“必淹之地”必有不淹的妙计。何出此言?对于一座城市来说,真正怕的是有问题却没有暴露出来,隐患莫名潜伏,不知道它到底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爆发,那才叫防不胜防。所谓“必淹”,至少表明它已经被淹过数次,问题已经挑明。对于职能部门来说,就此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思路和解决方案,应当算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看,“必淹之地”不仅暴露问题,而且会同时提示建设性的解决之道。
淹水问题事关民生,发现一处就要解决一处,即便一次性解决不完,也应当分类排队,定出若干期限内一一解决的方案,然后一鼓作气逐个解决。断然不该有所谓年年必淹的路段和地点,若真有破解不了的难题,倒不妨公布出来以便集思广益。怕就怕预案是有的,方法是对的,措施是齐的,偏偏事到临头因为没想到、没料到、没把时间把握准、没把措施使用足,最后让“必淹”的预言又一次不幸实现。市民遭遇的是实实在在的不便,政府此前的努力也被淹水的现实所掩盖。
但愿在下一年的雨季,那些“必淹之地”的命运能够为之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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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东飞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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