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一年 罗彩霞应得的正义哪去了?
2010年05月06日 07:33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单士兵:罗彩霞案 迟来的正义还要再等多久

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曾经广受关注。而现在,她又处在新的无奈中。日前,她表示,起诉王佳俊、邵东一中、贵州师大以及该校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等8被告的案子立案已近一年,开庭时间仍遥遥无期,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而她的银行身份信息也没有恢复,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困扰。(5月5日《中国青年报》)

常有人说,迟来的正义也是非正义。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意思不难理解,也算不得苛刻。毕竟,正义让人等得越久,就必须支付出更多的代价。可悲的是,罗彩霞就是等得太久的人,而应该属于她的正义却仍然在看不见的远方。这背后支付的代价,不仅是影响罗彩霞一个人的工作与生活,还让无数曾为这起事件还原正义苦苦吁求的民意陷于失望。

早在去年3月,罗彩霞就发现自己被同班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上了大学。原来,王佳俊的父亲曾是当地公安局政委,他动用当地种种关系,再通过与其关系极深的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代领录取通知书,成功操作了冒名顶替上大学这幕现代惊天丑剧。这起公共事件,媒体曾做过无数次的盘点。现在又多一次回顾,也又多一份无奈与心痛。罗彩霞的艰难维权,让人看到公民权利处于一种怎样逼仄的空间。

诚然,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真的凭借“特殊情况”这个框框,罗彩霞案甚至还可以推迟到2011年2月下旬前审理。真是那样的话,罗彩霞将站在等待正义的路上,继续经历漫长的无助守望。

问题是,至今迟迟未能开庭的罗彩霞案,到底遇上了什么“特殊情况”,法院并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程序正义是个必须尊重的好东西。不过,程序与正义怎样才能形成最完美的结合,则更应是值得思索的问题。这起曾掀起巨大风波的案件一年后仍无法开庭,不仅让罗彩霞在等待折磨中萌发了撤诉的念头,也未能给随后陆续露出水面的一系列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提供一个及时问责的范本,这是巨大的遗憾。从这个意义说,尽早让罗彩霞案回归正义,不仅关系到罗彩霞一个人的利益,还能在更大范围内产生正义辐射效应。

更何况,太多事实早就证明,包括王佳俊、邵东一中、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转户口的公安机关、贵州师大以及那位唐昆雄院长,在这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中,都曾制造出相应的过错与罪恶。事实上,这些个体与单位已不再敢像当初那样一脸无辜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法律根本不应该容忍这些主体总是躲在暗处不见光。不能对肇恶者进行及时惩罚,本身也很可能制造出更多不公平与非正义的苦果。比如,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代领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教育部规定。而冒名顶替者王佳俊以超低分进入唐昆雄所在学院,还能在校入党,顺利毕业,这又怎能让人不怀疑其中教育评估的公正性呢?那些家长又怎能放心把孩子托付给这种徇私枉法之辈来培养呢?

迟来的正义,终究也还是有正义的。现在,罗彩霞还在等待着法律赋予的正义,公众也在等待这起事件能够迅速走出阴霾,处于一片公平正义的光辉之下。在民意已经支付了巨大代价之后,现在我们不禁要问,迟来的正义还要再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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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海建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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