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节就涨 谈何“公”交
2010年05月05日 10:21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每逢节假日,公交涨价往往成为市民投诉热点,这个五一小长假也不例外。不少市民投诉说,深圳关外的一些公交大巴趁机乱涨价,幅度还不小。

虽然涉事公交公司否认“节日乱涨价”之说,主管部门也表示事情尚在调查之中,到底涨价是否属实,一时还难以认定,但从以往的情况看,逢节必涨的现象确实长期存在,反复发作,时不时就要刺痛一下市民的神经。或者说,公交节日乱涨价已日益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事实上,过去,涉事公交公司也从未承认过“涨价”一说,我们习见的一套说辞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乘客,平时公交车都是以低于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运营,遇上节日才恢复市物价部门原来核准的价格。按照这样的说法,乘客还得对公交公司的“善举”而感恩戴德了,毕竟,在大多数时间内,乘客享受的是“优惠价”、“折扣价”。

我们不希望再次听到类似的诡辩。放眼全国,即使是按照公交公司所谓的“优惠价”、“折扣价”,深圳公交票价都是高高在上,倘若按照原价,岂不更是高得离谱?如果这一说法属实,我们想问,当初核定价格标准的依据在哪里?需不需要听证?需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下调,以免继续为某些公交公司的涨价提供借口?

顾名思义,公交既然“公”字当头,就应当尽可能照顾公众的利益。发达国家城市财政承担公交营运成本的一半以上,因为公交本来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市民的公共产品。深圳此前也进行了多项公交改革,使公交优先的理念得到了更好的落实,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暇疵。比如,深圳曾经推行的公交降价方案,因计算过于复杂而让人搞不清到底是升还是降;政府对公共交通实行财政补贴是世界通行的做法,深圳对公交补贴的力度也很大,既然如此,公交企业还有什么理由在节假日涨价呢?说一千道一万,降低市民的公交支出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公交福利,至于乘人之危借机乱涨价的宰客行为,更应实施零容忍,建议实施有奖举报,一经查实,绝不能手软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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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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