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人性化执法值得提倡
2010年05月05日 07:47南方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如您所知,我这人一向是不喜欢表扬某人某事的,除了因为时事评论这件事与歌功颂德风马牛不相及之外,另一个原因是很多机构与人都挺习惯自我表扬的,多一个夸他们的人没啥意思。但这次我是真的打算称赞一下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分局辛丰镇派出所的民警。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发现某女士是被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到相应法律文件、准备执行抓捕的时候,意外发现5月1日是该女士结婚的日子。结果这些民警并未当场执行抓捕,而是等婚礼举行之后,才履行了法律手续,并且没有让婚礼的宾客知情。

之所以要特意提出来称赞一番,是因为从这里我嗅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情。在我所受到的教育里,大义灭亲都是一种被褒扬的行为,更何况与之无亲无故的人犯了法,那基本应该抓了就是,眼看着对方举办婚礼、甚至要承担嫌疑人再次脱逃的风险,这确实与平日里警方的形象有所差异———当然,这并非否认警方的工作,毕竟他们也很辛苦。

在我的生活经验里,我们这里的执法很难说具有温情的一面。这些年国外的影视作品多了,我们经常会发现在国外的法庭上,被告也总是衣冠楚楚地坐在那里,一不小心没从头看起的话,哪个是律师、哪个是他代理的被告还真是弄不清楚。反观我们的法庭上,被告灰头土脸地穿着一身囚衣坐在那里,简直就是一副活该判刑的样子。

与此同时,早在数年前我们这里就推广了法袍的应用。您如果没有上过法庭的话可以想象一下那个场景:法官身披法袍、气相庄严,法警制服闪亮、衣着严整,律师与公诉人也都是很有型有款,只有那个倒霉的被告一脸的晦气样。这说明的只有一个道理:我们这里所增加的都是执法机构的强制性威严,而并非是考虑被告在宣判之前依然算是无罪者的身份。

也正是在这种司法的理念之下,很多时候所谓“人性化执法”就成了一句空话。何谓“人性”?就是把对方当做与你一样的人来看待,过分拔高与藐视这种标准,都不是“人性”的准则。藐视当然我们见过很多了,无论是上面说的例子,还是无视于基本的人权而任意使用暴力,早就已经被声讨。而过分拔高的所谓“人性化执法”,则往往以某地罪犯感动落泪之类的新闻为由头,让管教干部的形象几乎成为再生父母的典范———看着这种叙事方式,我反正是一直在打冷战。

什么是“人性化执法”其实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但这件事应该成为理解“人性”的典范,也应该是成为人性与司法之间产生冲突时,如何进行执法的典范。只要不是涉及到罪大恶极的行为,国家的强制力不妨保有一丝的温情,这样可以让我们的社会有更多在人性方面的缓冲地带。

即使从最功利的角度看待,“人性化”也是一种执法成本最小的方式。试想一下,强制带走准新娘会造成多大的震动?会不会造成某些不愉快的冲突?这些都是未定之天。而强制带走准新娘之后,对于准备结婚的两家人造成的伤害有多少?间接的对于社会安定的伤害有几许?那就更是无法计算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这种方式也是一种理性的判断。人性加上理性,执法才能得其公平。

在下写新闻评论已经六年,记忆所及,上次夸奖某事还是因为某地在娱乐场所免费发放避孕套的时候。有时候想想也是挺无奈的。

● 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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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岳散人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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