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拘留证是“执罚经济”下的蛋
2010年05月06日 09:31青年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焦点·假拘留证

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有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未取保候审的村民后被判刑。随后他们发现警方出具的拘留证为假。记者调查发现,警方有两本账,其中一本“灵活执法”,不管抓人和放人都能收钱,另外一本则应付上级检查。(相关报道详见A14版)

这其实已经是一个捞黑钱的系统工程,分工精细、利益均沾,在疯狂的利益面前,法律是糊墙纸,执法者的操守,也早就被扔进了垃圾桶

按灵寿县公安局局长张庆华的说法,伪造拘留证是因为要控制事态,这些人即便身体条件不允许,也要拘留。但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张文慧却有不同说法——伪造拘留证是为了罚款保证金。可为佐证的是,6名受害人中,有5人缴纳了5000元保证金取保候审,但案子一直没下文,保证金也没退。而拒绝缴纳保证金的宋书春,也多次被民警暗示:交两万元保证金,案子就可活办。

一直实名举报“拘留证造假牟利”的张文慧认为,假拘留证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对司法严重侵害,她誓言“要揭开这个黑盖子”。张文慧要揭开的这个黑盖子,其实就是流毒无穷的执罚经济,执罚经济的为恶程度,在一些地方的钓鱼执法事件中,大家已经领教过了。比较登峰造极的,是安徽亳州公安局原特警支队长白玉岭,只要给他送钱,什么人他都敢放。

所谓“执法就是罚款”,现在早已不是人们说着玩的顺口溜,而是无法回避的现实。拿灵寿县公安局来说,2008年底以前,该局对下辖派出所都下达了任务款指标,每年3-5万不等。而派出所每年的所有支出,都要自行解决。上面要钱,派出所只能再跟下面伸手,于是,有条件要罚款,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罚款。罚款越多,日子越好过,往上爬的机会也就越大。你看,这其实已经是一个捞黑钱的系统工程,分工精细、利益均沾,在疯狂的利益面前,法律是糊墙纸,执法者的操守,也早就被扔进了垃圾桶。

执法一天不与经济利益脱钩,就会有层出不穷的“类似假拘留证”事件出现,因为权力一旦与金钱结合,它必然成为一头狂奔猛突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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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勇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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