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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本身是一种高尚的行动作秀又何妨
2010年01月24日 10:58红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首善”陈光标从中国一百二十七名企业家和个人那里募捐了四千三百一十六万元现金,想在春节前把这笔钱装入八万个红包,送到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区特困户手中。他说:“我不怕被指‘作秀’,我就是要把这个‘秀’做大,希望更多的人跟我学‘作秀’,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其中,回报社会”(1月22日中新网)

高调慈善、发放现金已是陈光标的一贯作风。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直截了当地指出,这是“作秀”。我的看法是,如此“慈善秀”多多益善。

慈善,或者说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贤主张待人以德,如“助人为乐,与人为善”、“救人须救急,施人须当厄”、“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君子济人于患,必离其难”等,世所熟知,是属箴言。人生在世不可能一帆风顺,或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问题乃至是不幸,如果大家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一把,就能使之度过难关,鼓足生活的勇气……善莫大焉!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都开始积极参与到慈善中来,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涌现出了许多慈善家,陈光标就是其中出色的代表人物之一。10年来,他已累计捐赠十亿元,成中国捐赠数额最大的企业家。但是,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在探索阶段,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存在着较大差距。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超过了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却不足10万家,也就是说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捐助!值得指出的是,我国民政部日常使用的慈善捐款总数中,大约75%来自国外,10%来自平民百姓,只有15%来自国内的富人阶层。中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仅是美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的1/5500。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慈善事业需要继续加热升温,需要扎实稳步推进,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需要更多像陈光标那样的企业家来示范带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就算陈光标在“作秀”,这究竟有啥不好?现在的问题,不是宣传已经过头,而是很不够,不是认识问题已经解决,而是观念亟待更新,不是中国缺少富人,而是主动捐赠者太少。用脚踏实地的行动来宣传、“张扬”一下,可谓势在必行。如果人人都能象陈光标那样“作秀”,把这个“秀”越做越大,将更多来自社会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这岂不大大有助于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个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绝对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关乎一个人有没有责任担当的大问题。一个社会的发展,一个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慈善事业,离不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核心价值观念。“给予”本身是一种高尚的行动,一种高雅的乐趣。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因此,哪怕是很小的恩惠,只要施得及时,对受惠的人就有很大的价值。何况帮助别人等于帮助了自己。

慈善事业是爱心者的事业,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人少了是不行的。现在需要的是实际行动,需要的是更多人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而不是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甚至泼冷水。当然,作为捐赠者来说,应该像陈光标那样坦然面对,一系贯之。古人说得好:“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全唐诗·天道》)光彩的事业不怕风云,崇高的善行何惧闲言碎语,走你的路,让他们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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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仰佑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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