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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荻秋:瑞典为何抵制中国羽绒产品?
2009年03月24日 11:25华商网-华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卢荻秋

瑞典一家电视台连续播放一档节目,呈现了部分生产羽绒制品的企业 “活拔鹅绒”的场景,在其公布的34家“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鹅绒的企业名单中,有16家是中国企业。节目的播出成了当地消费者抵制中国羽绒产品的理由,占世界羽绒及其制品70%供应量的中国企业开始风雨飘摇。(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活拔绒”事件带有明显的炒作嫌疑,从而凸显出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能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的现实,但是无风不起浪,中国羽绒信息网发出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就是一个侧面的证明。我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喊冤叫屈,而在于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

首先,中国企业和行业协会应摈弃“躲猫猫”恶习,实事求是、有理有力有节地应对突发性负面新闻。瑞典这家电视台播出节目后,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处仅仅通过对其会员单位电话调查,就匆匆得出“近年均未向瑞典等国出口活拔绒及其制品”的结论,并致函瑞典电视台试图“阐明事实的真相”。这种经不起推敲的所谓调查结论,自然不能服众。事实上,“活拔绒”不是中国首创,在其他国家也比较普遍,我们要做的不是矢口否认,而是据实陈情,据理力争,尽可能减小负面影响和损失。

其次,中国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在“埋头赚钱”的同时“抬头看路”,不能把心思全部集中在以最少成本获取最大利润上,而要充分关注和了解国际市场的相关法律和消费者的文化倾向。比如我国对家禽保护并无立法,而欧洲近十年前就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家养鹅的法律,明文禁止任何会给鹅带来痛苦的饲养方式或者饲养计划,不允许从活禽身上拔取羽绒、羽毛。对此,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可是中国的羽绒企业了解多少?在日常生产中又是否顾及?

第三,中国企业和行业协会不能只想着做“赚钱的机器”,而要注意“修身养性”,做有道德良知的社会组织。“活拔绒”事件的本源是动物保护主义,这在发达国家是被普遍认同的。我们应将其视为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贸易政策而给予尊重。对此,我们的企业有没有做好准备呢?(原题:从瑞典抵制中国羽绒产品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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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荻秋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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