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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对付官员虚报财产不妨学美国
2009年03月06日 13:21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3月6日电 香港《大公报》6日发表署名文章说,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行为必须要严惩,从而达到申报财产真实性。在这方面,不妨学学美国的一些做法。

文章摘录如下:

2009年1月以来,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已公布了千余名官员的财产情况。阿勒泰地区纪委在初步审核中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另外也有部分群众针对官员申报财产不实进行了举报。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对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产生了担忧。原因很简单,如果这些申报财产不实的干部是因为有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而不敢如实申报,我们有关部门当然可以用法律对他们进行严惩。可是这些虚假申报财产当中,有干部是因为害怕监督,或者为以后贪污受贿获取财产做准备,而虚假申报财产,对这些干部我们究竟如何对待?

申报财产最大的目的就是让干部接受群众监督,预防腐败。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申报财产要真实。可是干部肆无忌惮的虚假申报财产,使申报财产不实,即使发现他们虚假申报财产,也不能对他们采取多么严厉的处罚,那么申报财产最终达到的效果就会大大打折。

因此,可以看出,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行为必须要严惩,使干部不能虚假申报财产,从而达到申报财产真实性。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学学美国的一些做法。美国《道德改革法》规定,各类官员须在任职前报告并公开自己以及配偶的财务状况,包括收入、个人财产等,以后还须按时申报。对拒不申报、谎报、无故拖延者,最高可判处25万美元罚款或者五年监禁。

当然在美国虚假申报财产不但受到法律的处罚,还会有很大的政治风险。美国在实行财产申报制后,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受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众议院议长赖特违反道德法规案。

美国财产申报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要想财产申报真实,必须用法律来严惩那些虚假申报的人。在当前我国这方面法律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对那些虚假财产申报的干部要查清虚假申报的财产有没有非法收入,从而依据现有法律对有非法所得的干部进行处罚,同时还要加大那些虚假财产申报者的政治成本。(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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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公报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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