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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是否满足民众期待 攸关法律尊严
2008年12月12日 12:51中国台湾网 】 【打印

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透视集”文章,针对陈水扁案发出疑问:法律是否有时而穷?对付“国家巨蠹”,要如何满足民众期待,将是特侦组乃至临庭法官需要深思的所在。

文章说:近日“国票案”主角杨瑞仁的出狱,勾起了台湾社会大众尘封已久的记忆;他那人间蒸发的30亿是真的赔光了?还是洗干净了,等着当做苦窑13年的“奖赏”?没人知道。于是好莱坞电影《刺激1995》、《神鬼交锋》里的犯罪洗钱剧情,就变成大家共同的梦魇;尤其当梦魇还投射到陈水扁家,怀疑他们终能逍遥法外,就更让人不平衡了。

文章指出,法律是否有时而穷?既然我们不能像封建时代那样清算抄家、扫地出门,就只好就法论法、斤斤计较。求刑该多长?能不能无期徒刑?主犯这样判,那其它人怎么办?是不是抓人拆厝,猪啊狗啊追得没半只?还是考虑政治效应、考虑情理法?偏偏陈水扁一家子都念法律,知法玩法,抵死不认,特侦组能不能斗赢他们,已不止是老百姓思考的范围,而是攸关法律尊严的问题。

加上媒体报道,似乎陈水扁案司法侦办至今,已面临“魔高一丈“的瓶颈。陈水扁家不光有人头户帮忙洗钱,还把存款转换成五花八门的有价证券、持股、土地乃至豪宅;甚至亲信插股,自己幕后当受益人,稳赚不赔兼得掩蔽之效。司法单位就算有心证,也看得到却打不到。只要家有“孑遗”,境管解除,立即享受;即使关个几年,洗钱本刑又轻,到头来依旧划算。

更何况,特侦组起诉之后,审判过程势必又是长期抗战。拖上几年,一旦政治环境改变,到底贪赃枉法之徒会得到怎样的果报?能否彰显社会反贪的情绪?全在未定之天了。文章反问:法有所穷,难道一至于斯?对付“国家巨蠹”,要如何满足民众期待?洗钱案侦办至今,已成台湾未尝有之司法壮举,要怎样画上完美句点,恐怕都是特侦组、乃至临庭法官,需要深思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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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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