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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中国文化走向哪里?
2008年07月21日 16:41南方网 】 【打印

儒家文化和金融市场哪个效率高

下面我通过几个典型的金融交易,即价值在时间、空间配置上的安排,讲一下儒家文化和金融市场的关系。

儒家文化主张以家庭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实现跨时空价值交易的基础,这和金融市场之间有很强的替代关系,甚至是竞争的关系。比如养老的经济需要。中国人的养老方式是“养儿防老”,生下孩子,把孩子养大,供其上学,等你老了以后,你的孩子要孝敬你,供你养老。支付结构上大致是你今天付出,未来有回报。这种支付结构的安排,从金融设计的角度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最难做到的是信用。父母在子女身上做了那么多的投资,如何保证子女未来一定孝敬父母呢?这就是儒家文化所主张的“孝道”的核心所在。为了让父母在子女身上做最大限度、最大可能的投资,必须要让父母心里感到很踏实,就需要儒家所主张的这种社会秩序。

儒家的“三纲五常”,以血缘、代际、年龄以及男女性别确定名分等级秩序是非常刚性的。尤其子女对于父亲是绝对不能还嘴的,没有任何讨论空间。这种刚性的秩序之所以有必要,就是因为只有如此,上述这种跨时间的交易才能有足够高的可靠度。换句话说,儒家所主张的等级秩序和价值体系,实际上就是为了把这种养老保险的代际交易能有足够高的兑现概率。正如现在的股东权益保护,父母是投资者,子女等于你的股票、债券或信贷,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得有一套行为规范体系,保证在你活着时,子女必须无条件服从。如果子女还没长大翅膀就硬了,作为投资人,你今后的投资回报就可能无法保证,你就必须开始做其他的安排了。儒家文化存在的价值,就是通过子女以非常人格化的方式来代替今天我们所熟悉的不同保险金融品种。

中国人认为生孩子最好是儿子,因为女儿要嫁出去,是别人的。为了最大化老有所养效果,父母希望有更多的孩子,最好是有三四个儿子。传统社会中“三妻四妾”的制度安排,有很多妻子甚至主动要求丈夫纳妾,实际上也有很强的经济原因。因为如果妻子无法生儿子,妾生的儿子,第一服务对象当然是父亲,但第二服务的对象是大妈,亲生母亲反而是排在第三位的。

如果有保险公司提供人寿年金、养老基金等产品,以“养儿防老”来实现养老保险的要求就会下降很多。未来中国社会,即使没有计划生育,随着越来越多的养老金融产品出现,中国人不再需要生更多的孩子来实现养老,人口增长会放慢。

我总结一下,实现养老的经济利益交换的需求的方式,在人类历史上基本上存在四种方式,第一种是最传统的方式,以家庭血缘关系的“养儿防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家族看做是内部金融交易市场,传统社会赞赏四世同堂、五世同堂,认为家族人越多越好,就是因为家族越大,内部金融交易市场所能够实现的风险分摊、跨时间收入配置的效果会更高,家族越小,可以交易的对象就越少。第二种是社团组织,比如西方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教会来实现养老保障,中国的广东和香港等地区有自梳女。第三种是金融市场。第四种就是依赖政府,通过税收等实现。第四种方式带来腐败风险、道德风险的空间太大了,没有个人的选择权,连结婚都要领导同意,可能不是很好的安排。

我个人觉得,今天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市场化的变迁,从原来完全依赖家庭,慢慢过渡到市场。在家庭和金融市场这两个养老解决方案里,哪一种更好呢?市场安排肯定是效率更高,通过血缘关系来互相保障的交易安排效率是非常低的。

依赖家庭、家族来解决风险交易,需要有类似于儒家文化这种刚性的社会秩序来最大化减少违约的风险,但如果由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来代替家庭提供非人格化的人际交易,就需要外部化法律体系来支持,这就是民主、法治、宪政在西方社会出现的原因。当今天中国人越来越多依赖于金融市场来实现经济安全和人际交易,就必然提出对外部非人格化的制度要求,否则市场解决方案很难实现。如果大家购买保险之后无法兑现,还是觉得亲人更可靠,最终只能回到家庭解决方案。

很多学者和业界人士,以及业余爱好者都会说,既然通过儒家价值体系、等级秩序的安排也能够给中国人提供生活保障,对未来养老的安全感,实际上过去2000多年都在这样做,那为什么我们现在还要搞金融市场呢?甚至给贪污腐败的人提供那么多的机会,为什么要这么做?从价值判断角度来讲,在原来中国社会温饱都没有办法解决时,在儒家的名分等级秩序之下,牺牲个人权利、个人选择,每一个人按照自己的社会地位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三纲五常”的约束,这种文化制度安排是可以接受的。因为那时,大多数人会说生存比个人自由更重要。但是到了今天,中国社会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再通过家庭来实现人际之间的利益交换,代价是越来越高了。

比如,现在中国社会年长的人,实际上每天的生活保障是很不安的。据我的观察,很多时候父母向子女要钱会觉得在人格尊严上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尽管他们是你的子女,但等你老了以后,每天只有被动等待,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以前通过养老保险等金融投资,每一个月靠原来积累投资的收入来花钱,对于人格尊严就好很多了,你去打一次高尔夫球,花了700块钱,你的子女会说:“我给你钱你居然去打高尔夫球?”靠子女供养,你是债权人,子女是债务人,生活和消费的方式,就要受到债务人的约束。这种债务和债权人的关系,决定了年长的人,靠子女养活,尊严和权利是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对于我这样四十几岁的人,大多和父母住在一起,多数情况下使得夫妻家庭生活影响很大。我在美国一位朋友,他在湖南的父母给他打电话,让他必须要回到湖南。他说自己有妻子、女儿,他们不愿意回来。他父亲一直向他施加压力,最后他和妻子离婚了。还有一位访问学者告诉我,以前父母对他到哪里总是很不放心,但他给父母购买了保险之后,一下子就改变了,不再给他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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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志武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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