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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法盲更可怕的是心盲
2008年02月05日 09:01南方网 】 【打印

以上说了一大篇,其实我最想说的是“后现代”的心盲。事例就在眼前,即轰动港岛并波及内地的明星艺人网络艳照(或称淫照)事件。到2月4日为止的消息是,有艺人将手提电脑送往电脑公司修理时被泄露,警方称已经且还将拘捕多人,“但相信事件不涉及金钱问题”。被拘捕的人即便传播的是假图片,也涉嫌有伤风化和侵害他人名誉,这毋庸多议。香港著名艺人汪明荃日前斥责事件十分离谱,希望警方快点抓到源头,“希望大家都不要看,个个人身体都一样,有什么好看的?”另一方面又道是:“始终是人的素质问题,人要有操守,不想被人看到就不要拍,我不会拍这种照片……”所言极是。知道这不是游戏,这是自己的人生,当初就该检点一些,根本就不应该拍下来。

前现代的禁欲主义是无人性的。据《南方人物周刊》近期报道,当年与刘晓庆、刘威他们一起成名的电影明星迟志强,当时其实只因为一伙青年男女开家庭舞会而被判流氓罪(令人感慨的是,那年头的“严打”居然对大军区军官子女也不豁免)。这放在“后现代”的今天真是不可思议。现在能搞“一夜情”,在一些人心中那是吹牛的资本。“性解放”到了什么程度?陈独秀与学生争妓女,福柯性乱得艾滋病,萨特和伏波娃只同居不结婚各找情人,都成了被某些人称道的风流韵事。璩美凤被朋友出卖录了性爱光碟传出去,虽一时尴尬,但成全了她的知名度,终使她成了某电视台的“当家花旦”主持人。因此,一些艺人和非艺人(比如不屈不挠向社会证明自己7年前与某名男人有两性关系的某女医生)乐于传播自己的性闻,只要吸引眼球。正是在这种性关系“鲜廉寡耻”(与时俱进也不含贬义了)的语境中,传播艺人淫照者并无犯罪感,以为好友间理当共享罕见图片,传到社会上其实对涉及明星也不算什么——专拍三级片的某人不也照嫁富豪吗?

在我看来,嘻嘻哈哈拍“艳照”的艺人,争相上传淫秽照片到网络的众人,都是“心盲”,无所谓的态度其实是无所敬畏。“心盲”首先是道德律令的失效,单有严刑峻法是不能遏阻的。 (作者系杂文家)

文本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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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鄢烈山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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