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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城乡规划成为一件摆设
2007年08月27日 11:37南方日报投票数: 顶一下  【

前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城乡规划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严格程序、突出特色,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建设未动,规划先行。城乡规划关乎城乡建设的现实和未来,很多不适当的规划一旦变为现实就很难逆转,因此,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怎样强调也不过分。而近些年,城市建设中“千城一面”的现象屡受人诟病,一些本来很有文化底蕴的城市,面目也渐趋模糊。不但城市,连乡村建设也开始出现趋同的面貌。比如,有的地方在建设新农村中,下令要求拔除农户门前屋后的蔬菜和农作物,以使村容变得更“整洁”。显然,这是用城市建设的思维来规划乡村,完全没有顾及乡村的习俗与特色。如此下去,广大乡村也很可能变得“千村一面”,甚至变得和很多城市一样了无生趣。

不少地方的城乡建设结果让人不敢恭维,论其原因,主要是在制定规划和执行规划中发生了问题,而且这两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都不少。

城乡规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蓝图没画好,施工必然乱糟糟。而一个地方的城乡面貌,只要看一看是些什么人在主持规划编制工作,就可知大半。所以,首要的是提高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水平、人文水平。专家当然可以“挂帅”,但也决不能把群众抛在一边,应当尽可能地听取群众意见。群众未必懂,但他们与长期居住地的建设规划,可谓利益攸关。领导的责任,就在于构筑这样的沟通交流平台,然后择其善而从之;而不是自己指点江山,亲自描绘宏图。

但即便有合乎地方实际的总体规划,也可能得不到有效执行。突破总体规划的方式,主要以制定近期建设规划为表现形式。近期建设规划本应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具体化、现实化,但实际中却相反,近期建设规划似乎与总体并无关系,今天这里拆一片建筑,明天那里盖一个广场,在总体规划中都可能找不到依据。这样一来,很多的近期建设规划事实上是以落实总体规划的名义来架空总体规划的。倘若假定总体规划是无可挑剔的,则如此一来,所谓城乡总体规划在先前尽管耗时费力,最终却成了一件摆设,对于具体建设实践丧失了基本的指导力和约束力,而城乡的实际面貌必然与总体规划愈益遥远。

一个地方的城乡规划乃至城乡面貌,或多或少地打上主政者的个人烙印,大约是无可避免之事。现今的地方领导干部中,大约也不乏苏东坡、白居易这样有极高审美天分之人。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合乎规律与违背规律的审美诉求及其实践,只有纳入严格的程序,才能使合乎规律的个人意志造福人民,避免违背规律的个人意志祸害一方。囿于历史局限和现实条件,一个地方早期制定的城乡总体规划,难免有不合时宜之处,无疑应当加以修正。问题在于,怎样修正和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完成修正。以领导者个人意志凌驾于规划之“纲”、不经程序随意变更规划,与经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广泛讨论,在方式方法上有大不同,在结果上则会有更大的不同。

调整规划管理体制,对规划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垂直管理”也许是必要的,但只要看一看那些业已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治理绩效,就可以知道“垂直管理”并非治理规划之乱的良方。以城乡规划法来防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愿望是可嘉的,但恐怕也是难以止住的。因为说到底,城乡规划中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过是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未能完善、权力被大面积滥用在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特殊表现。这时或许可以化用一句套话,城乡美好图景之所以值得期待,端在于“人民的城乡人民建”成为现实。这里所谓的“建”,自然包括一切规划。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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