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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入联公投”是一场结局早已注定的“自慰闹剧”,但陈水扁就是要带着一干人发了疯似地往上撞;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居然用黑道人物才会使用的威胁、恫吓的手段恣意伤害侮辱“司法公信”;台“法务部”一口气调整了126名检察官的职务——
谁说选举只能比政见?谁说使阴招、捞偏门应该是混迹江湖的黑道人物的“专利动作”?扁当局告诉你:这纯属“歧见”。只要能保住权位,手段重要吗?就算我让政党变为帮会,拿自己当黑帮老大,今朝权在手,谁能奈我何?
“入联公投”自取其辱
都说“入联公投”是自取其辱,是一场结局早已注定的“自慰闹剧”,但扁就是要带着一干人发了疯似地往上撞,第一封信函被退回就接着发第二封,第一次联署不成功再发动第二次。也许是怕这样的动作招致的“打压”力度还不足以“充分挖掘”存于岛内民众心底的“悲情”,不能使岛内民众的视线完全离开当局的施政无方和系列弊案,无法达成绑架全台湾对抗大陆和国际社会之目的,民进党中央又急急忙忙抛出了一个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对于扁当局的这一系列“不管结果只为找打”的行为,岛内分析人士给出了一个再恰当不过的定义:耍无赖,捞偏门。
都认为“维护司法独立”是一直标榜所谓“转型正义”的扁无论如何也丢不开的“遮羞布”,但扁却“勇敢”地向它发起了“挑战”。本周,扁的一番“台湾很难避免法官、检察官及调查员介入、影响甚至企图左右‘大选’,有一半的司法人员应该遭到淘汰”的言论不知吓倒了多少人。人们实在无法理解,做过律师的扁为什么连“尊重司法”这个基本道理都不懂?为什么在一个号称“民主”的社会里,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居然敢用黑道人物才会使用的威胁、恫吓的手段恣意伤害“司法公信”?
其实,只要想想扁此前在高雄地方法院初审宣判民进党籍高雄市长当选人陈菊当选无效时,指责法官开“民主”、“司法”及高雄市民的玩笑,重话质问“这是什么世界”的表现,人们就不应该再认为扁这次仅仅只是“失格失言”、“随兴放话”。在扁眼里,“司法公信”是什么?是不能总对“公务机要费案”等“扁府”弊案“小题大做”、紧盯不放;不能“不讲策略”去查办谢长廷的“高雄十宗罪”;尤其是不能让马英九在“首长特别费案”里全身而退。扁真正想说的是,“司法”仅能供他所用,凡在查案中“独来独往”,于他巩固“绿营共主”地位、操弄选战、控制民进党不利的法官、检察官及调查员都应该遭到撤换。
不寻常的人事调整
此时人们最希望看到的是岛内的“司法”界能有更多的人像“法官协会”那样站出来对扁说“不”,但遗憾的是这一幕眼下还没有出现,反倒是一些人们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在接连发生——
台“法务部”日前召开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一口气调整了126名检察官的职务,几名与“公务机要费案”、“三·一九枪击案”和谢长廷弊案侦办公函外泄等敏感案件有关联的检察官赫然在列,你能相信这只是一次正常的人事案吗?
与此同时,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的过程中出现“意外状况”。原定的言词辩论终结程序,因为公诉检察官临时提出八项“新证据”、另追加了一个“公务背信罪”而使马英九证明个人清白的努力遭遇了新的麻烦和变数,以至于审判长也忍不住发出了“检察官你们这样子的动作是什么意思”的质问。
同样的“意外”也出现在了高雄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高雄捷运工程的公办六标案,不适用“政府采购法”,未公开招标并不违法。虽然法院据此判决了几名直接当事人有罪,但谁都明白,这样的一个结果不但使案犯不必承担在这项投资金额高达1000亿元新台币的工程图利的罪责,更让与该工程难脱干系、时任高雄市长的谢长廷由此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
谢长廷反复无常
说到谢长廷,不知是被扁“以‘入联公投’绑架台湾”和“借恫吓‘司法’拨弄政治对手命运”的“阴招”吓住了,还是在他骨子里原本就持有与扁同样的“可以没有政见、不能没有手段”的理念,刚结束“爱与信任”的美国之行返回岛内,就扬言“5年内完成‘正名制宪’”,似乎那个在美国人面前信誓旦旦地作出不必“台独公投”、不必“台独运动”、不必宣布“台独”保证的人根本就不是他。谢的这番表演,像极了在老大的“淫威”之下服软求饶的黑道人物,哪里还有一点代表民进党角逐“总统”大位的政治人物的风骨?
不管怎么说,谢还是以他“不要风骨”的表现赢得了他希望从扁和“深绿”那里得到的东西:“府院党”也达成共识,如果谢长廷未来遭到起诉,那并不是因为他犯了罪,而是“受到检调人员操弄”;民进党应该为删除“起诉就停权”的规定,让谢长廷拥有一个摆脱官司纠缠的“护身符”。
对于正一门心思在自己制造的“江湖”里寻找“快感”的扁当局而言,本周传来的几条消息多少会令他们感到不安:马上就该启程的扁的“毕业旅行”至今还不知道从哪儿去、打哪儿回;靠“一周一利多”刺激出股市“荣景”,被股指大幅震荡、急剧回落的表现戳破了;“红衫军”又要走上街头了。
文本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谢克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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