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应从底层做起
2006年11月02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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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在六中全会上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个重大的战略命题,目的是要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平等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和谐的基础在于社会的公平,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就的,以为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群体之间已经积怨不浅。尤其是长期以来,农民、民工等群体被排除在福利保障体系之外,被当成社会底层的“另类多数人”,如何让他们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并非是一句口号就能解决的。

五十多年来,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理论上一直追求平等的理想,但现在的现实与此距离很遥远。在发展经济的初级阶段,基本的指导思想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却没有想过没有富起来的大部分人该怎么办。

处在现代文明边缘的群体

由于地区差异和规划不协调,加上财富再分配的机制不健全,导致财富和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分化,激化着社会矛盾。这一方面加剧了“仇富心态”,另一方面也导致“虐贫”事件层出不穷。

比如,各地“血汗工厂”对工人的虐待、煤矿里的草菅人命,还有因业主欠薪而激起民工报复事件,都在不停地提醒各级当政者,虽然社会财富增加了,但没有合理的再分配机制,结果一定会是不和谐。

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在分析城市社会不平等现象时指出:“对居住在洛杉矶的穷人和底层群体来说,城市已经变得无法生活。巴士站的长凳被设计成圆桶形,是为了防止人在上面睡觉;公共卫生间的数量比北美任何城市都少;多数公园里都安装了洒水设备,这是为了防止无家可归者在公园里露宿。然而,通过定期清理和没收临时棚屋,他们已经有效地制造了一批城市游牧民。”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况在中国各地,包括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特区同样存在。

一边是享受着高度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市民,一边是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贱民”。这两个群体虽然近在咫尺,但实际上却相距天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互不往来,互不信任。那些有着优越感的城市人,那些有一点权力的当政者,永远把这些社会底层人当作“入侵者”来防范。这样的社会如何迎来和谐?

在重庆,在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三名中学女生同遭车祸丧生。三个家庭体味着同样的悲痛,但其中一名农村家庭所获得的赔偿,却不及城市同学的一半。同人不同命,命价居然成了商品!

在北京顺义区,正在看色情光碟的民工为了逃避警方检查,二十余人跌入六米深的化粪池,二人死亡。警方查处非法,当然没有错,可是这座城市的管理者,是否关心过这些民工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有政策歧视就无和谐社会

民工们出门在外,吃住都非常简陋,能赚的都是一些血汗钱。而且,就是这一点钱也经常被克扣。能带妻儿老小租房同住的是少数,相当多农民工都处于一种性压抑状态。社会和政府若真正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行事,来善待社会底层人,关心他们的生活,那才算得上真正用行动构建和谐。

在深圳,笔者参观过一些不种地的农村和不打鱼的渔村,在宅基地和农田上建成的厂房使居民们成为新兴的“地主”、新时代的“食利阶层”。除了坐收房租或地租,很多人已经一无所长,没有技能、没有文化。一些富裕起来的居民不思进取,只顾打牌、嫖妓、吸毒、纵容子女享乐,精神空虚,无所寄托。

而与此同时,本地人与外来人口之间的矛盾日渐加深。对外来人口的歧视性政策,是引起外来人口反感和敌视的主要原因。小小一个村落,数万名外来工只有每月700元最低工资的保障,生存环境恶劣,没有平等参与公共事务、接受公共服务的机会。如此,和谐如何来?

笔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问题是公民权的平等和社会的正义与民主。有些人,包括官员在内,抱怨农民的素质低,但他们又何曾给过农民和民工向城市人看齐的机会?

因此,打破户籍制度的约束和局限是当务之急。让城乡居民和不同地区的人口都有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这样才能使他们融入到自己所在的社区,才能消除人为的隔阂,才能消弥社会发展不均所造成的裂痕。

无论任何人,其诚实的劳动都应受到充分的尊重。中国应该从法律、政策和施政等层面,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基本人权负起责任。这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凤凰视点)

韩方明(香港) 作者是香港投资银行家,中国全国政协委员

   编辑: lu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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