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晨报:被问责官员复出 三聚氰胺回归
2010年01月06日 14:25华商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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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庞贝

三聚氰胺回来了!在三鹿倒掉之后,在中国制造的声誉受到非议之后,三聚氰胺的重现江湖,委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三聚氰胺的再现令人震惊,更令人震惊的是,对于上海熊猫乳品问题的查处,早在2009年4月已经进行,但在之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一直处于对公众保密状态。(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或许在某些人看来,三鹿的教训不是掺了三聚氰胺,而是出事后保密工作做得不够好,所以再次发现三聚氰胺时,才会有人胆敢对公众保密。

8个月,240多天,保密工作做到这个份上,显然有些人并没把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放在心上,在其心理的天平上,官位或许更为重要。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隐瞒消息的后果并不算恶劣,处理也不会多严重。

现在想来,对于“三鹿事件”的处理上,企业经营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对隐瞒消息的政府官员的问责还不够严厉,更没有用追究刑责的方式对后来者形成震慑。掺入三聚氰胺的人固然可恶,而隐瞒不报的官员则更可耻,造成的影响也更恶劣,因为监管不力等于是对更多以身试法者公然放纵。

一年多前,三鹿的倒掉之所以引起舆论的欢呼,就是因为大家认为这表明了维护中国制造信誉的决心。可是,这种惩罚固然严厉,却有很多漏网之鱼,比如其他几家涉案企业幸运逃生,比如隐瞒不报的官员未被严厉追责。

必须强调的是,在对企业和官员进行惩处时,只有法律才是惟一的准绳,没有人有权力给任何人和企业发免死牌。那种选出冤大头做代表来受过的做法,只会破坏法律的刚性权威,不仅使得应有的教训不被吸取,反而总结出畸形的教训,最终也必将导致问题的死灰复燃。

某些官员的去留,某些企业的生死存亡,和广大消费者的健康相比,和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相比,轻如鸿毛,这才是“三鹿事件”的教训。但是,2008年对三聚氰胺查得最严的时候,有些企业就将超标奶粉保存在库房中,风头过去之后便又取出销售。这再清晰不过地说明在其眼里,对所谓的彻查和问责是多么的蔑视。

三鹿已经倒掉了,上海熊猫也难以苟活,但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对那些并未处在风口浪尖上,却影响恶劣的隐瞒信息者如何处理。违法者均应被依法处罚,不能有漏网者,否则教训根本称不上教训,更别提深刻。

三聚氰胺回来了,与之相对应的是,之前被问责的个别官员也复出了,更多与三聚氰胺有瓜葛的人和企业则活得依旧活色生香。这或许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三聚氰胺   HSCB   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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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贝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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