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方明:切实把我国的公共外交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成果
2010年04月22日 11:12公共外交通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加大在公共外交领域的横向合作力度

选择值得信任、有实力的国内外非政府组织,采取市场化方式,开展咨询顾问、委托代理、项目合作和战略合作等不同形式的合作,实现公共外交的既定目的。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政府部门是公共外交的发起者和支持者,非政府组织是公共外交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以市场化方式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已经成为公共外交的国际惯例。我们应从短期、单项合作开始,不断积累经验,进而开展长期、多项合作。通过与国内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我们不仅能够实现公共外交的目的,而且能够培养出一支公共外交队伍。

培养全民的公共外交意识和素质

可以说,凡是与外国人接触、交流的中国人,都是公共外交的行为主体。但绝大多数的中国国民,缺乏必要的公共外交意识和基本的公共外交素质。政府各部门、高校与研究机构以及媒体传播机构等应把公共外交基本知识作为人才培养、信息传播的新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编辑出版图书,开设电视节目和网络频道,组织各类竞赛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国民传播公共外交基本知识,培养全民的公共外交意识,提高全民的公共外交素质。

重视精英人士在公共外交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倡导、鼓励民间往来,尤其是重视精英人士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社会地位与知名度和明星效应,积极参与到公共外交活动中(例如担任“公共外交大使”)。以政协委员为例,他们都是政治、经济、教育、艺术、体育等领域的精英人士,在国内外都有其影响力和号召力,应当成为公共外交的主要活动家。公共外交活动需要利用这些优质资源,提高公共外交的亲和力,达到提升我国国家形象的实际效果。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等国家机构的优势

人民政协在公共外交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公共外交的主体最好既有国家的支持和背景,又能了解或代表民众。首先人民政协作为由社会各阶层精英组成的国家最高协商咨询机构,是最为合适的;其次,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具有融官方外交与民间外交于一体、灵活多样的特点,这与公共外交的特性高度吻合;再次人民政协有着丰富的对外交往历史和经验,创造和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外交往方式,这些经验和方式将成为公共外交富有价值的无形资源;最后,政协委员个人的知识智慧、社会知名度、信誉和声望以及明星效应等无形资产是有效参与公共外交活动所需要的优质资源。

使人民政协成为国家公共外交战略的重要执行主体

在政协总体工作布置中,明确地把公共外交界定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以专门委员会为公共外交活动的执行单位。例如:以外事委员会为主导,打造政协公共外交政策研究、经验交流与项目合作的平台;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组织实施相应的公共外交活动;政协外委会定期召开公共外交工作总结会议,不断学习,持续改进,使人民政协成为国家公共外交战略的重要执行主体。

韩方明:本刊副总编辑兼编辑部主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 上一页12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高蕾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